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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解读来啦!

编稿时间:2023-11-21 15:25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

  随着国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大力推行,如今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越来越多,而且很多年龄达到60周岁的城乡居民会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那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是什么?今天就来为大家解答一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不满十五年的。参保人在年龄达到60周岁的时候可以申请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进而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补缴年限为本人参保地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年度至补缴当年的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不再重新选择缴费档次。

  二是缴费年度有空档的。中断缴费参保人可按中断缴费年度的缴费档次补缴保费。如2020年没有缴过费,则可以直接按2020年最高档次3000元进行补缴。

  三是想提高年度缴费标准的。可以补缴,但同一年度个人缴费总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如2019年最高缴费档次为3000元,但当年只缴了200元,则可以再补缴2800元。

  小贴士:

  目前,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13档,分别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