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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管理区河市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

编稿时间:2024-02-01 19:01 来源:屈原管理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浏览:

屈原管理区河市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注:以上单位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 完成区委、区管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

  2、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乡镇职责,承担省人民政府颁布的乡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省、市人民政府赋予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等法定职责和赋权职责。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3、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凝聚力、战斗力。

  4、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充分发掘古罗子国遗址文化,加强文化传承保护,充分开发芈月度假村,发展乡村旅游事业。

  5、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区域内的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民政优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人武、自然资源等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态保护、社会救助、扶贫助残、殡葬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着力优化农村人居坏境;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的社区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6、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依法依规承担区直部门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承办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对承接、承办事项直接受理、独立办理、全权行使、落实到位、服务到位。

  7、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应急体系和网格化管理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8、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促进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区委、区管委反映村、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9、承办区委、区管委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内设党政机构

  1.1. 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协助镇领导处理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党委、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工作。

  1.2. 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3. 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工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乡村公路、农业、水利、移民、扶贫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农业农村、水利、农民负担监督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1.4. 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科技、教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民族宗教、侨务、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1.5.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含林政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和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

  1.6.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7. 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并按相关规定或章程落实相应职责。

  1.8. 财政所调整为区乡两级共管,以乡管理为主。负责承担一般预算资金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非税收入、国有资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财政监管等工作,负责乡财务管理和指导,负责居民补贴资金发放管理,负责审计工作。

  2、机关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河市镇人民政府机关乡镇行政编制为25名。其中镇党政领导职数10名,含:党委委员8名(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兼镇长1名、专职副书记1名、其他6名,含组织委员、政法委员、纪委书记等),副镇长2名,人大、政协、财政、宣传、统战、武装等有关工作负责人的配备,在党委职数内统筹安排。

  3、直属事业单位:

  3.1. 河市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股级,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殡葬管理、卫生健康和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服务及具体事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其他社会事务综合服务相关工作。

  3.2. 河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股级,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土地仲裁、农村农垦宅基地工作;负责农垦工作。负责强农惠农措施的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办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3.3. 河市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股级,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负责办理辖区内政务服务事项;负责政务大厅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政务、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3.4. 河市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股级,编制2名,设站长1名。主要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5. 河市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股级,编制6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区直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执法工作的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承担区级行政部门授权下放的相关执法工作。与区直专业执法队伍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套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河市镇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本级、河市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岳河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河市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河市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河市镇退役军人服务站6个单位。本单位预算仅含本级预算。本部门有6个二级机构,均无零余额账户且未独立核算,故部门预算由一级预算单位汇总编制并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29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单位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7(政府性基金预算)、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9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均为空。本部门2024年收入较去年减少479.41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减少以及大量缩减临聘人员,导致对应的项目收入和工资福利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29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3.0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万元,教育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2.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7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万元,农林水支出383.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5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万元。本部门2024年支出较去年减少479.41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减少以及大量缩减临聘人员,导致对应的项目支出和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29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3.05万元,占50.37%;农林水支出383.59万元,占29.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43万元,占6.36%;卫生健康支出43.79万元,占3.38%;住房保障支出37.55万元,占2.9%;公共安全支出13万元,占1%;教育支出5万元,占比0.39%;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比0.77%;城乡社区支出60万元,占比4.6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万元,占0.6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9.8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6.5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其中:2024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119万元、乡镇站所工作经费300万元、乡镇转移支付248.55万元,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补助1万元,农牧工基数上解17.9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村级组织运转及乡镇转移支付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7(政府性基金预算)为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82万元,比上一年减少3.6万元,降低9.88%。主要原因是公车补贴等办公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3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减费用,节约了接待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未计划安排会议、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0万元,其中工程类800万元,货物类150万元,服务类15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4年度本部门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88万元,项目支出686.52万元,详见文尾附表中单位预算公开表格的表21-22。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注:以上单位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附件:河市镇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