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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问街道党工委关于印发《天问街道考勤制度》的通知

编稿时间:2023-10-08 15:42 来源:天问街道办事处 浏览:

  天工委发〔2023〕9号

  天问街道党工委

  关于印发《天问街道考勤制度》的通知

  各社区、街道下属各单位:

  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现将《天问街道考勤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落实。

  中共屈原管理区天问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3年8月31日

  天问街道考勤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营造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街道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管理

  (一)街道考勤管理由办公室负责,街道纪工委监督检查,执行处理。

  (二)工作时间上下班实行签到制。

  1、签到人员:街道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2、签到地点:街道机关卫门处。

  3、签到设备:指纹考勤机。

  4、签到有效时间:签到时间在法定工作日上午8:00前,签退时间在法定规定日下午17:30后,夏令时签退时间为下午18:00后。

  5、干部职工上下班签到、签退以考勤记录为准。因工作需要无法及时签到或签退的,要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再向办公室报备。

  (三)党政办、纪工委每月调取1次考勤记录,将考勤结果进行登记汇总,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四)纪工委对干部职工出勤情况组织不定期、不同形式的督查,并适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二、具体规定

  (一)干部职工请假,需注明请假事由、时间、按审批权限报批。法律规定除外,事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二)休假审批权限:1天以内报街道分管领导批准,党政办登记备案。2天以上报街道主要负责人批准,街道纪工委书记签请假条,党政办登记备案。

  (三)干部、职工节假日值班视同正常上班。

  三、处罚措施

  (一)未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未出勤的均按旷工处理,视情节严重扣考核奖100-200元/次,在全街道通报批评。

  (二)干部职工无故迟到早退的,扣考核奖50元/次;由上级纪委查处的迟到早退人员,扣考核奖100元/次,全街道通报批评。

  (三)干部、职工夜间、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无故不到位,或因酗酒擅自离岗、玩忽职守的,扣考核奖200元/次,并根据情节严肃追责。

  (四)督查发现干部职工无故不在岗,或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上网聊天的,扣考核奖50元/次,并严肃处理。

  (五)全年通报三次以上的由纪工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年底考核按不称职、不合格对待。

  四、考勤制度落实

  (一) 街道纪工委负责考勤制度的落实和监督。纪工委将采取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工作人员出勤及处罚情况汇总,报主要领导审阅签发后,送财政所留存,考核时汇总执行。

  (二) 本制度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从公布之日起实行,社区工作人员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