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驻区单位 >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屈原分局 > 通知公告

关于《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汨罗江故道灰滩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编稿时间:2024-03-28 09:56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屈原分局 浏览:

  经审议,2024年3月27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汨罗江故道灰滩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屈原分局一楼          邮编:414418

  联系电话:0730-57271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汨罗江故道灰滩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河市镇

建设单位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湘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52万元)建设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汨罗江故道灰滩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污染底泥清理工程:清理灰滩河污染底泥7.06万m3(K0+000~K1+55.8)。2、生态护岸工程建设生态护岸:全长2.12km,单侧长1.06km(K0+000~K1+55.8)。

主要环境

影响及预

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

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

项目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物料应统一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强化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扬尘控制措施,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应尽量选用水泥或者沥青道路,运输通过临时性道路或土路时,实施现场车辆速度控制,并对路面进行晒水湿化降尘;运输车辆应配备车轮冲洗措施,冲洗水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来往于各施工场地的卡车上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施工期现场设置防尘网,做好防尘工作;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加强维修保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实现达标排放;土方填筑时,及时压实;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处理。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机械、车辆冲洗平台,洗车作业地面和连接进出口的道路必须采取水泥硬化,冲洗台四周设置污水集水沟连接沉淀池,冲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余水通过干化场沉淀进入清水池后经砂滤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排放标准后自然排水至原河道(灰滩河);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附近民房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灌溉周边林地或农田。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和运输方案,合理选取车辆运输时间、路线,采用低噪声设备、先进施工工艺和合适的施工方式。禁止噪声较强的机械在居民夜间、午间休息时间进行施工,减少噪声扰民。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合理选择物料运输路线,减少噪声对沿途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污染防控措施,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弃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要分类集中收集,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河道垃圾分类收集至河岸临时堆放区,可利用的植物残体可作为肥料用于附近农田,不可用的垃圾经沥水后装车外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项目清淤淤泥及沉淀池沉渣交由地方政府依法依规处置。

5、做好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工作。合理布置施工临时占地,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和植被破坏;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等工程对地表土进行清理产生的土方,暂存于表土临时堆场,在工程建设完毕后,表土全部用于植被恢复和复垦;尽量减少施工活动对水体的扰动。严格管理施工废弃物,严禁向施工水域排放;采用编织土袋拦挡、开挖临时排水沟、沉淀池,施工结束后及时整地,通过绿化工程、施工临时占地恢复等补偿施工造成的生物量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