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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医保

屈原管理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调整部分医保政策的公告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医疗保障政策调整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湘发〔2021〕10号)和市医保局等七部门《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岳医保发〔202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新医保系统上线要求,原健康扶贫有关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现作如下通告:

 1、参保资助政策:

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由个人全额缴纳320元/人;

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零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给予全额资助;

 ③对低保对象、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口、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困难退役军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50%,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助50%;

 ④凡在缴费期后(2021年9月1日-2022年2月28日)新增的困难人口(含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口、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困难退役军人),不享受2022年资助参保政策。

2、基本医保报销政策:

实现公平普惠保障政策,不再实施特定人群倾斜支付;

一律取消所有脱贫人口、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住院、特门特药报销提高10%的政策;

一律取消所有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县域内住院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县域外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的倾斜政策。

3、大病保险政策: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返贫致贫人员,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并取消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

4、以上特殊人群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可按程序予以救助。

二、医保参保对象市域外就医异地就医备案政策

1、在岳阳地区内就医。医保参保对象在岳阳市范围内的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在就诊医院均可实行即住即报。

2、在岳阳地区外就医。医保参保对象在岳阳市范围以外的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须依规办理转诊手续(又称异地就医备案,下同)后,才能实现即住即报。

3、怎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住院前或住院中

1)在湘医保手机 APP或湘医保微信小程序中的异地就医栏目中进行申请,成功后拨打0730-5721903申请审核通过。  

2)添加微信15700830700,将住院证、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发至微信,24小时之内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4、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影响。

2022年1月1日起,凡在市外住院,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已办理异地就医未在定点医院结算的(外伤、未成年人省外住院等特殊情况除外),回屈原医保部门报销的,其医保报销比例将降低15%。

5、在就诊医院即住即报直接结算所需证件。

湖南省内凭身份证(或户口簿)或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均办理直接结算。湖南省外凭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办理直接结算。

社会保障卡咨询电话: 0730-5720011

医保电子凭证领取渠道:参保对象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湖南湘医保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微信第三方渠道、各大手机银行APP等多种渠道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