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发展县域经济,改善民生,经区管委研究决定,拟对屈原管理区管天然气利用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招商人: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名称:屈原管理区天然气利用项目。
3、项目地址:屈原管理区城区及各乡镇。
4、项目条件:①符合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并已编制《屈原管理区燃气专项规划(2012-2030)》。②具备市场潜力。③交通便利。④已建设西气东输二线忠武潜湘支线屈原分输站。
二、招商内容
1、营田镇主城区及位于河市镇的工业园区,年供气能力约1000万立方米。
2、中远期建设境内其他乡镇天然气输配工程和LNG码头。
三、投资人资格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报名:
1、提供签订的气源协议、合同等相关文件,气源供应稳定。
2、投资人或其控股公司具备《燃气经营许可证》相关资质,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0万元,为三类500强企业或燃气上市企业优先。
3、投资人具有满足与本项目规模适应的融资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4、提供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相应的资金证明授信额度,相应的业绩证明。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起至5月12日止,每日8:30至16:30均可报名。
2、报名地点:屈原管理区贸促会(屈原管理区营田镇屈原大道屈原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办公楼四楼)。
3、投资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①申请人单位介绍信。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④携带能证明公司业绩及资质、资格的证明材料。
⑤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中选方式及要求
1、本次招商,根据公开、公平、合法、择优的原则确定中选燃气企业。如符合条件的报名投资人只有一名,则直接确认该燃气企业中选并进行商业性谈判。如报名企业一名以上则区管委采取公开竞争等方式择优选择。如果无投资人报名,本次招商作废。
2、中选的投资人中选后一个月内须与区管委商业洽谈分别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要求。
六、其它事宜
鉴于屈原管理区燃气利用实际以及前期相关建设情况,投资人在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同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1、须在2020年内保证营田镇主城区及园区通气。
2、建立共管资金账户,注入项目建设启动资金,实行双控管理,并能在账户资金低于规定的最低限额时及时补齐。
3、在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范围内,合理确定燃气分类入户初装价格。
4、积极配合区管委做好相关遗留问题的处置。
5、采取先进技术进行管道敷设,做到不大开挖道路。
6、在当地或周边(半径100KM内)拥有LNG工厂、可调配的LNG气源及应急供应储备能力不低于200万方/日。
7、拥有投资建设运营工业园区天然气分布式项目经验。
联 系 人: 杨宏伟
联系电话: 0730-5725789 13974056421
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