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3〕9号)以及《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有关制度机制的通知》(湘商建〔2023〕6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拟拨付的屈原管理区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向区商务局反映。联系方式:0730-5720150,邮箱qyq5720150@163.com。
具体拨付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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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体名称 |
拨付金额 (人民币、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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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南省浩畅物流有限公司 |
30.24 |
屈原管理区商务局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