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遗失公告(编号003)
权利人胡细良、胡佳因保管不善,将湘(2024)屈原管理区不动产权第000094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向我机构提交遗失声明。我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原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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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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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湘(2024)屈原管理区不动产权第0000942号 |
胡细良、胡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屈原管理区凤凰乡青港村 |
遗失 补证 |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遗失补办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屈原管理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31-5720025
公告单位:屈原管理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