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遗失公告(编号005)
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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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遗失公告(编号005

权利人余正芬因保管不善,将湘(2021)屈原管理区不动产权第000095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向我机构提交遗失明。我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原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湘(2021)屈原管理区不动产权第0000959号

余正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屈原管理区凤凰乡河泊潭村

遗失

补证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遗失补办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屈原管理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31-5720025

 

公告单位:屈原管理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