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遗失、灭失声明
本人 曹卫华、张丹 ,现声明位于 屈原管理区天问街道办桔园村20栋303 的不动产,产权证号为 湘(2018)屈原管理区不不动产权第0000192号 ,因保管不善导致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4年修正版)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特此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申请补办该不动产的产权证书。
本人承诺以上所述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该不动产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由本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联系方式: 07305720025
声明日期:_2026年_6_月_29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