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遗失、灭失声明(编号007)
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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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遗失、灭失声明


本人徐军,现声明位于屈原管理区正虹路南侧滨湖公馆1栋东单元304的不动产,产权证号为湘(2020)屈原管理区不不动产权第0000533号,因保管不善导致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4年修正版)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特此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申请补办该不动产的产权证书。


本人承诺以上所述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该不动产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由本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联系方式:07305720025

声明日期: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