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全区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幸福屈原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区文明委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经各单位推荐、展示正式候选人事迹,组织群众代表、“三百名公众代表”、文明委成员投票等程序,现将拟表彰的全区第四届道德模范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至9月2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实名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向区活动组委会反映公示对象在评选条件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诬告他人。
联系电话:5720168;邮箱:929466405@qq.com。
附:屈原管理区第四届道德模范公示名单
屈原管理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2015年9月23日
附
屈原管理区第四届道德模范公示名单
(以得票总支持率多少为序)
李达保 男 凤凰乡荞麦湖村退休村民
彭中伟 男 黄金乡万兴村村民
黄勇军 男 国土局土整中心主任
夏 鹃 女 人社局社保站副站长
谢 威 男 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
刘超文 男 河市镇和平村党支部书记
游恒星 女 天问街道凤凰社区第二支部书记
雷 辉 女 住建系统金典物业环卫工人
王运清 男 琴棋乡青港村退休村民
肖 文 女 营田镇槐花社区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