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屈原管理区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9-03-08 16:37 浏览次数: 1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湖南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由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财政局办公室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730-5723298。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依法公开财政信息,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发布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的流程,把财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表现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办公室为日常事务处理机构,并列入局党组工作分工,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管理,由办公室牵头,二级机构及各股室积极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细化分解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各股室和相关责任人。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服务至上,按程序和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各类财政信息,重点领域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到位。同时注重工作创新,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网上办事事项进行了梳理,建立健全区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管理等重点栏目信息公开管理机制,督促全区四十多个区直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公开了部门预决算,推进了财政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向社会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诉电话、信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属性选择和保密审查,既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确保了经济财政安全和社会稳定。据统计,2018年,我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V屈原、广播、电视、各信息公开栏等方式公开政府财政信息9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为以下8个类别:1、领导简介、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2、财政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财政政策;3、财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4、公开有关年度财政收支统计数据、预算报告、决算报告以及专项资金分配情况;5、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办事服务项目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信息,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其他招投标采购的程序、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7、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和处理结果;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财政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因此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与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存在问题

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相比,一是对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贯彻还不够深入;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手段还需继续创新。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深度推进预算公开,完善区级预算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公开涉密信息以外的所有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政府债务、政府采购信息、财政政策制度、绩效评价报告等.

二是加大对财政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新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新形式,促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和水平,通过培训、讲座等形式,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对涉及民生领域的财政性资金、政策等进行全面公开,及时、准确地向人民群众传达最新财政政策和会计资讯、方便人民群众查询与自己利益相关的财政资金动向,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为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提供更多顺畅渠道。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财政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