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屈原管理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 区政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9-03-08 14:58 浏览次数: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予公开发布《屈原管理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一、概述

2018年度,区妇联严格按照区委区管委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加强谋划部署,健全公开机制,强化主动公开,推动妇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妇联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针对单位人员分工情况,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指导,注重学习

妇联领导及时督促信息公开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加强有关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知识的业务学习,认真学习《信息公开工作条例》,提高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并按月按季度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保障和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健全制度,规范程序。

区妇联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了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信息公开保障制度等工作制度。坚持做到了按制度办事,一着不让,抓好落实,让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

(四)畅通渠道,接受监督。

畅通反映诉求渠道和社会监督渠道,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利用12338热线平台公布的社会监督电话、设立政务公开举报信箱等,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妇女群众建议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3条,并及时报送区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通过网络平台按时上传,确保政务信息畅通。通过各级妇联网站平台主动公开信息7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止,我会没有接到网站提交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等。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止,我会没有接到网站提交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会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度我会虽然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一定改善,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1、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感和社会影响力需要进一步加强;2、专业水平不够,对政务公开理论和政策掌握还不透彻;3、专职投入不够,具体工作人员承担其他工作任务重,一般是兼顾信息公开,对该项工作的研究、落实相对欠缺。

下一步,我会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信息公开是我国推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杭州妇女事业的一项基本制度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梳理我会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做好我会信息公开建设维护工作。进一步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信息内容,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积极回应关切、加强平台建设,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做到尽可能为公众提供最新最权威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扎实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报告事项。

(无)


屈原管理区妇女联合会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