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屈原管理区教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 区政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9-03-08 11:09 浏览次数: 1

2018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屈原管理区区管委的要求,结合国务院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领域)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按照“五公开”要求,依法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扎实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决策和工作运行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加强对教育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教育行政机关效能,更好地为本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服务。

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区管委大楼1楼,邮编:414418,电话:0730-5720157)。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018年,我局在试点方案的基础上,根据人事变动,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明确了各科室职责和推进的时间节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和学校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要求各科室和各中小学应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发挥“互联网+政务”优势,利用区政务网站(教育窗口)、江北区政务公开网、江北区校(园)务信息公开平台、学校网站、智慧校园平台和微信微博,公开社会、家长、教师关心的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二)健全工作制度与监督检查机制

我局以试点为契机,健全了相关信息公开的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坚持送审制度,做到重大信息不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不公示,一般业务信息不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公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我局及下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三)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为使全局机关同志和下属单位同志认识到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2018年我局积极组织有关人员4次参加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学习。利用局科室长会议,对各科室政务公开责任人进行培训,明确各部门在政务公开试点工作中的义务和职责,确保政务“五公开”的顺利实施。通过校园长会议等机会,加强《条例》和《试点方案》的宣传和学习,使下属单位广大教职员工掌握和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推政务校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四)做好义务教育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2018年,经过一年的试点后,我区梳理出了42个义务教育公开事项,制定完成了36个义务教育政务公开标准,建立了信息公开的流程和规范,完善了监督考核体系。公开标准涵盖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民办学校管理、教育规划管理和办学管理,以及27个“最多跑一次”事项,被省教育厅采纳为省厅标准。依托“三网三号三平台”,拓展“移动互联网”时代下的信息公开载体,面向服务对象精准公开信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我局政务校务双管齐下,出台区域校务公开标准,标准分为“学校管理”、“教师发展”和“学生成长”三大类15个小类,来作为政务公开的有力补充。同时,我局把试点成果有效应用到学前教育和终身教育信息公开中,推进区教育系统政务校务信息公开全覆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根据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义务教育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务网站群集约化建设工作,利用政务服务网、区政府网站、区政务公开平台构筑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其中政务服务网发布“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32项,区政务公开平台发布11条;利用区校务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校务信息103条,校务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已公开信息50余条,总访问量超过2多万次;利用“屈原教育”微信公众号、智慧校园平台和政务“钉钉”做好移动端的政务信息定向推送工作,其中屈原教育”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3条、智慧校园平台访问20余万次,政务“钉钉”推送80余条;利用学校网站和微信订阅号,扩大信息公开的公众覆盖面;同时利用各直属单位、部门的办公场所公告栏等公开设施和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辐射信息公开发布点。以上公布的信息都为主动向社会公开,除咨询投诉类应留言人要求不公开的除外。

我局在工作中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动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应公开的内容时间上以时效性内容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为原则进行公开,内容上以我局在05年发文明确的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主。今年结合义务教育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对照上一级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理清公开事项,探索合理得当的公开方式和相关制度的建设。不能公开的内容杜绝公开,禁止上网。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审核把关。通过规范审核信息发布程序,避免了不能公开信息的非法发布和公开。在市、区网监大队和网信办的协助下,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对网络上的垃圾信息和违法信息进行有效的监控,努力避免有害信息在网站群上的传播。

我局2018年重点公开的内容如下:

(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根据上级政府要求,2018年,我局对照省教育厅和体育局下发的“八统一”权力清单,全面进行了梳理,根据要求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办事指南。同时根据要求,做好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二)深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局根据全区年度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2018年及时公开了经批准的预算和决算,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同时对直属单位的财务信息公开也做了相关要求并要求初中小学、幼儿园和直属单位在校务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财务信息。

(三)深入推进教育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今年我局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有序公开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根据规范性文件要求做好政策的解读和图解工作。积极做好新教师招聘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和录取程序,区统一招聘的招考、考核、结果等信息同时在区政府网站(教育窗口)公开,学校独立招聘的,也要求在审核后在区校务公开平台上公开。

(四)2018年,我局利用“互联网+”继续深入探索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屈原教育”微信上开设了校务信息公开栏目,便于向全区教职工定向推送公开信息;部分试点学校通过“智慧校园”平台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校务信息。除校务信息公开外,我区教育系统各种微信订阅号定期的主动发布师生、家长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

(五)利用传统公开栏和媒体辐射信息公开发布点

局机关在教育局公告栏中发布机关科室人员职责及分工、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政务公开信息。学校也利用校内外公告栏发布学校财务、学校教师管理、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办学规模、重大决策、办学成果和减负执行情况等信息。利用电视等媒体发布重要的信息,如每年的小学招生地段范围公告、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对口方案等招生政策以及跟江北教育有关的重大新闻。同时我局要求学校利用家委会和教代会的监督作用,参与学校的决策和日常的管理,公开家长、教师关心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程序公开。利用政务服务网等互动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及时有效的反馈。利用区政府信息平台和相关信访平台,对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信息按程序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我局2018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时办结,处理意见箱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我局各类重要政策都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以义务教育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试点工作为契机,对照要求补缺补差,完善了相关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但对照“五公开”还存在一些不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各项标准还需进一步规范,学校间公开的质量和数量上的差异有待进一步缩小。下一步,我局要在“标准”的基础上,将“规范”二字贯穿到工作各个方面,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促进政务校务公开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再出成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屈原管理区教育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