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国家税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正虹东路,邮编:414418,电话:0730-5728341,传真:0730-5728341)。
一、概述
2017年,屈原管理区国家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按照岳阳市国税局的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规范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扩大社会公众参与,不断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水平,以更加公开透明的方式赢得社会公众更多理解、信任与支持,及时、准确地通过屈原国税门户网站、各级新闻媒体、V屈原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主动公开我局政务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按照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税务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牢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对推行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执法、纳税服务和自身建设公开提出具体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不断提高税务机关效能,打造更加公开透明的税务机关。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要求。一是做好涉税信息主动公开。对新获取和制作的涉税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414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191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量217条。二是推进纳税人权力义务公开。公布纳税人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纳税人监督渠道,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在接受纳税人咨询的同时,对税务部门职能、相关政策法规、制度等内容进行公开。三是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工作。
(二)认真做好税收政策解读。及时参加市局举办的视频会议,关注最新涉税政策法规、制度变化的条例,全方位的了解最新政策法规。在局内召开局务会议,向全体干职工全面解读税收政策,争取做到人人都了解。
(三)不断推进办税服务公开。一是推进重大服务举措公开。重点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等重大服务举措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二是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加快推荐电子税务局建设,大力推进网上办税,推动纳税服务向多元化延伸。三是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在办税大厅安装电子显示屏、配备导税员,提供丰富的办税指导。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按总局指示,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加强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机制建设,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国家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7年,屈原区国税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7年,屈原区国税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屈原区国税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取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扩大、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二是对依申请公开难点问题的把握上需要近一步提升,日常公开流程还有待顺畅、有待加强。
2018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围绕屈原国税税收工作重点任务,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微信、办税大厅电子屏等载体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把纳税人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健全工作机制,围绕深化国地税合作,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税务部门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