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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管理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

编稿时间:2023-03-23 14:37 来源:屈原管理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科工局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区科工局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区科工局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区科工局编制了《屈原管理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区科工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quyu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区科工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区科工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国家、省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由本区制定、与区科工局职责相关的地方性规章;以区科工局名义发布或者区科工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科技、工信、商务粮食、金融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科技、工信、商务、粮食、金融的专项规划。

(四) 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

(1)区科工局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2)屈原区科技、工信、商务粮食、金融计划立项

(3)其他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

1、科技、工信、商务粮食、金融事业发展统计信息和数据。

2、科技、工信、商务粮食、金融经费预、决算信息和数据。

3、其他。

(六)其他

主要包括:

1、区科工局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

2、人事任免事项。

3、区科工局和直属单位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

4、区科工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区科工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区科工局编制了《屈原科工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quyuan.gov.cn)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区科工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详见《屈原管理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区科工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的形式,区科工局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quyuan.gov.cn。

区科工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区科工局在办公楼门厅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区科工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区科工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区科工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国家要求保密的内容除外)。

提出申请

向区科工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岳阳区科工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区科工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区科工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区科工局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区科工局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区科工局提交书面申请。

(2)区科工局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quyuan.gov.cn/)上下载。

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3)区科工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区科工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区科工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科工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区科工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区科工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区科工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工作机构为:区科工局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屈原管理区营田镇屈汨路74号。

邮政编码:414418

办公时间: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730-5720150  传真:0730-5720150

电子信箱:qyq5720150@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科工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区科工局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区科工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科工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纪委派驻区科工局纪检组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30-   ,办公地址:区信访局二楼西办公室,邮政编码:414418)。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