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屈原管理区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公安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本《指南》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查阅。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5类:
1、机构信息。包括本单位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分工、重要活动和讲话。
2、政策文件。包括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规划计划。包括本单位-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及相关政策。
4、人事信息。包括本单位的领导干部任免公告,人事调整等信息。
5、资金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
(二)公开形式
本单位信息采取网上公开。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起20个工作内予以公开。
(四)其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屈原管理区公安局纪委监察室(电话:0730-5728436)投诉。也可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