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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召开屈原管理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死亡抚恤金发放实施办法(试行)部署会

编稿时间:2023-03-14 09:26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

为贯彻执行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发[2011]192号文件精神,确保全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及时足额发放,2月21日下午,区人社局组织召开屈原管理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抚恤金发放实施办法(试行)部署会,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及全区37家机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人社局分管副局长宣读《屈原管理区国家工作人员死亡抚恤金发放实施办法(试行)》,编办副主任就实施办法进行详细解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二是严格按照“三查一审定”的办法进行人员身份认定;三是审批流程要规范,遵照“家庭申报、单位受理、部门审核、领导小组审批、分级负担”原则;四是明确部门职责,各部门和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职,共同做好该项工作。

会议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要确保效果;各相关单位澄清底子、认真履职、密切协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三是确保稳定;坚持民生为重、稳定为基,切实做好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