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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管理区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编稿时间:2023-09-04 17:01 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浏览:

  关于《屈原管理区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起草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秩序,全面遏制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加强全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全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的延续性和常态长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岳阳市违法建设治理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屈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5月8日,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2022年岳阳市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下发后,我局迅速组成工作专班,加紧制定我区具体贯彻措施,积极开展我区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调研,区管委会副主任胡志刚先后多次调度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水利局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办事处,认真学习领会《岳阳市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岳阳市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考评办法方案(送审稿)文件精神,并报送区法制办就文件内容反复进行修改完善,及时向区管委会有关领导报告,提请审核把关,最终形成了《屈原管理区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屈原管理区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来自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组织领导,成立屈原管理区控建拆违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全区违法建设治理常态化工作;由区委书记向科军任政委,区委副书记、区管委主任杨林彬任组长,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戴敏波,区委常委、常务副主任沈小星,分管副主任胡志刚任副组长;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粮食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局、区水利局、区消防大队、区委督查室、区管委督查室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控建拆违办),办公室设区自然资源局,由区管委办副主任黄侠同志、区自然资源局局长陈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铁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结合《岳阳市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岳阳市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考评办法方案(送审稿)文件精神,明确各相关部门在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行动中的职能职责;二是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工作措施、三是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保障。涉及的内容均为上级相关文件要求。

  四、工作要求

  1.请求会议审议通过《屈原管理区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程序以区管委的名义印发实施。

  2.深化自然资源违法建设领域常态化治理行动为动态行为,建议加强队伍建设,明确职能、加强力量、充实人员,加强执法经费和执法装备保障,建立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日常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