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事变动和工作实际,根据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局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如下:
佘 军 局党组书记 主持全面工作
刘 影 局长 协助全面工作,主管财务、文化、旅游、文物、文化执法等工作
何 霞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文化、办公室、组织、统战、人事、财务、绩效、艺术中心、社工
陈 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旅游、文物、纪检、统计、乡村振兴、安全生产、项目建设、宣传、文化执法、安全生产、法规、政务公开、广电、禁毒、行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