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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的审批

编稿时间:2023-06-15 10:48 来源:屈原管理区文化旅游广电局 浏览:

  一、受理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3、有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

  4、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5、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6、有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申请表

  2. 申请报告、营业执照

  3. 公司章程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 营业场所的房屋证明文件

  6. 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

  7. 公安信息网络安全部门出具的信息网络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8. 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

  9. ISP接入意向书(接入速率、固定IP地址和E-Mail地址)

  10.营业场所的建筑平面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三、许可费用:无

  四、许可时限:6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