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管理区城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
来源:屈原管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日期: 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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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管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办法》的规定,现编制我局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数据统计的时间范围为 2024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屈原管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部署,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单位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做到领导、股室、人员三到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岗室负责人具体抓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信息。本着规范、高效、便民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等渠道予以依法公开,各类政府文件、政府决策、财政预决算执行等群众普遍关心的切身利益热点问题、焦点问题。

(三)强化监督保障。规范信息审核工作,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安全,严格落实发布审核机制把好质量审核关。对上级反馈的政务公开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按时完成整改,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你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需进一步深化。需建立更多的便于公众查阅、了解的渠道和形式。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主要反映在公开的内容以及应公开和及时公开上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以及时效性不足。三是监督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虽然已建立了一系列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但因监督管理力度不强,有些管理制度仅流于形式,未能取得实效。

  (二)整改措施。

  1、进一步建立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结合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更多的便于公众查询和了解的渠道和形式,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实效。

  2、加强对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3、进一步建章立制,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管上加大力度,制定更加完善的配套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和评议工作,把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努力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