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医保发〔2023〕19号
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局机关各股室、区医疗保障稽核信息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屈原管理区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事方案》屈政办发〔2022〕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职能转变,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结合我单位实际,成立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审批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审批股职责
负责区医保局承担的所有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行政审批工作;承担权责清单的更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中心窗口日常业务工作;建立建全内部股室协同机制,形成股室牵头协同审批服务的运行模式。
二、行政审批工作方式
将区医保局行政审批职能和审批人员集中于行政审批服务股整体入驻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受理机制、一站式审批。严格落实首问责责、清单管理、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等,公开办事流程和办事时限,接受社会监督。
三、行政审批人员
宁辉跃为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人,负责行政审批服务股全面工作。
四、行政审批章使用与管理
区残联行政审批专用印章实行专人管理,经局主要领导签发的文件或材料方能使用,由宁辉跃同志负责。
屈原管理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