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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编稿时间:2023-02-01 15:56 来源: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

                                             屈原管理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单位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区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及相关社会职能的地方性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有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各项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各项待遇政策,组织制定、补充和完善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实施岳阳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岳阳市统一的支付标准。

  5.根据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执行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配合岳阳市做好本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工作。

  7.组织实施岳阳市制定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绩效考核、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执行国家和省城乡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负责全区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的制定、监督、实施工作。

  10.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全区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保障体系。完善医保筹资和报销调整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2.完成国家、省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和区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区医疗保障局设立1个综合办公室和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局机关核定3人,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核定9人,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整个局务公共服务、采办、协调工作等,区医保保障事务中心主要负责局经办业务,包括基金征缴、监管、财务支付等。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区医疗保障局核定人员3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预算仅含本级预算。因二级单位均无零余额账户且未独立核算,故部门预算由一级预算单位汇总编制并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550.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9.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35.6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5.07万元。本单位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7(政府性基金预算)、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9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均为空。收入较去年增加207.59万元,主要是因为其他收入增加225.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增加75.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1.6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减少12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550.4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0.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07.59万元,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6.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18.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14.7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23万元,占21.36%;卫生健康支出239.88万元,占76.2%,住房保障支出7.69万元,占2.4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7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0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其中:医保工作专项经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医保系统运行;离休人员医药费专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药费支付;2022年城乡居民要医疗救助区级财政配套资金8.87万元、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59.22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特殊人群医疗救助及再救助、资助参保缴费方面的支出;区级扶贫捐款专项资金支出6.98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助医助学人群、特殊人群救助专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7(政府性基金预算)为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58万元,比上一年减少115.54万元,降低84.88%。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63.34万元、会议费减少5.45万元、培训费减少11.4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万元、维修费减少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5.3万元,预算取数口径有调整。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持平,增减变动0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本单位未计划安排会议、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报废处置公务用车0辆,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3年本单位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5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4万元,项目支出140.07万元,详见文尾附表中单位预算公开表格的表21-22。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单位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