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一季度结对帮扶(联系)
走访及收入采集工作的通知
全镇各站所、村(社区):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工作的通知》(湘委振组办〔202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压实干部结对帮扶(联系)工作,扎实做好2023年一季度入户走访及收入测算等工作,请有结对联系任务的站所和单位按要求落实好走访和收入测算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对帮扶(联系)走访
1、走访对象:所有已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2、走访时间:2023年3月25日-4月1日
3、走访要求:一是了解其春耕备耕、家庭信息变更等情况。上户走访后填写结对帮扶(联系)手册中的“走访联系记录”(见附1)。二是由结对帮扶(联系)人对已脱贫户和监测对象2023年第1季度收入进行核算,并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写好《季度收入采集表》(见附2)本次收入
计算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三是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见附3)发放至所有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主要帮扶政策“明白纸”(见附4)发放到所有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
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帮扶成效评估
由结对帮扶人、村支两委或驻村工作队负责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进行每季度的帮扶成效评估。评估未消除风险对象收入是否稳定超过7500元的线;“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是否持续巩固; 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达不到风险消除标准的要持续开展帮扶,要认真核实政策落实情况,无明显成效的要加大帮扶力度。对收入明显下降的或有下降风险的要及时调整帮扶计划,确保实现稳收增收;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的按程序及时消除风险。
三、系统信息录入更新
1、第一季度收入信息采集完成后,村级专干、驻村工作队负责核实汇总表格,再由镇乡村振兴办统一报送至区乡村振兴局导入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
2、对上户走访中发现的已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基本信息有更新、调整的及时录入国家系统中,确保系统、手册、台账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3、对有结对帮扶(联系)干部因退休等原因无法继续进行帮扶(联系)的及时与镇乡村振兴办联系进行系统动态调整。
附件:
1.走访联系记录(参考模板)
2.季度收入采集表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主要帮扶政策“明白纸”
营田镇党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
走 访 联 系 记 录(参考模板)
(2023年1月至3月)
走访(联系)时间 |
走访(联系)情况 |
联系对象签字 |
备注 |
3月**日 |
上户进行走访: 1、了解春耕备耕情况; 2、了解应享受政策落实情况(低保、残补等); 3、核对户上基本信息是否变更(人口自然增减、务工、学生入学等); 4、宣传并发放“明白纸”; 5、测算2023年1季度的收入情况; (可根据实际走访情况增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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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走访联系记录由结对联系人填写,每季度上门一次,对长期在外的家庭要通过微信或电话保持联系,联系内容如实填写。
附件2:
季 度 收 入 采 集 表
(采集时间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单位:元、斤、只、头 采集人:
工资性收入 |
姓 名 |
本地务工天数 |
本地务工收入 |
外出务 工月数 |
平均月收入 |
外出务工收入 |
小计 |
1.工资性 收入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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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经营性收入 |
种植业 (中药材、经济林、水稻、玉米、油菜、大豆、蔬菜、水果等) |
品种 |
产量 |
市场价格 |
收入小计 |
种子支出 |
化肥农药支出 |
其他支出 |
支出小计 |
2.生产经营性收入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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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业 (鸡鸭鹅、猪牛羊、水产品等) |
品种 |
产量 |
市场价格 |
收入小计 |
仔畜(禽)支出 |
饲料支出 |
其他支出 |
支出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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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经营性支出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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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经营 (交通运输、经营加工店、小卖店、餐饮店等) |
品类 |
收入小计 |
成本支出(租金、雇工等) |
支出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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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性收入 |
计划生育金 |
低保金 |
特困供养 |
养老保险金 |
生态补偿金 |
4.转移性 收入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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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转移性收入小计(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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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力补贴 |
教育补贴 (雨露计划) |
赡养 (抚养)费 |
残疾补贴 |
政策奖补 |
经常性社会 捐赠(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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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性收入 |
资产收益扶贫 分红收入 |
其他财产性收入小计( 元) |
5.财产性 收入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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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 |
房屋出租 |
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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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纯收入=(1+2+4+5-3)÷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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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
广大农民朋友:
至2020年底,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但一些农户发展基础还比较脆弱,一些农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可能会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帮扶,容易返贫致贫。按照党中央要求,在过渡期,我们建立健全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现将有关政策要点告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防止返贫监测收入基准线(2023年我省防止返贫监测收入 基准线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7500元)是判断能否成为防止返贫 监测对象的收入参考。原则上,申请监测对象应具有农村户籍,且至少存在以下返贫致贫风险之一。
1.家庭唯一住房出现安全问题,家庭无力解决;
2.家里吃水遇到困难,家庭无力解决,包括断水超过1个月、水质有问题、取水距离较远(时间较长)等;
3.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长期慢性病等,医药费较高家庭无力负担;
4.家里学生上学开支较大,家庭无力负担;
5.家里因灾、因意外事故等造成收入大幅减少或支出大幅增加,影响了基本生活。
二、申请方法
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1.找干部。向所在村(社区)申请;
2.打电话。拨打12317
区乡村振兴局:0730-5711962
营田镇: 0730-5720454
河市镇: 0730-5570536
凤凰乡: 0730-5530919
3.一码通。手机扫描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监测对象申请二维码(二维码附后)。
三、申请须知
1.如申请监测对象,需要配合我们开展入户核实,需要如实准确提供家庭和成员有关情况信息,并授权我们依法依规核查核实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经村内评议公示,由区乡逐级审核批准。
2.如已成为监测对象,我们将根据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从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保障、健康帮扶、教育帮扶、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金融帮扶、综合保障、社会帮扶等方面选择对应措施进行帮扶。
3.如家庭困难问题已经解决、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今年监测线为7500元,经过入户核实、评议公示和审核批准后,将认定返贫致贫风险已经消除,此后不再进行针对性帮扶。
4.风险消除后,如家庭出现了新的困难问题,可再次提出申请。
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通过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监测对象遇到的困难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们能够自力更生,感恩奋进,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改善生活状况,用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让生活更上一层楼!
屈原管理区乡村振兴局
(湖南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监测对象申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