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屈原管理区凤凰乡规范农垦国有
农用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公室、中心、大队、各村及乡属各单位:
《屈原管理区凤凰乡规范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屈原管理区凤凰乡委员会
屈原管理区凤凰乡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7日
屈原管理区凤凰乡规范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乡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充分发挥我乡土地资源优势,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2017〕3号)以及《中共岳阳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岳发〔2018〕6号)、《岳阳市国有资源资产资本运作改革总体方案》(岳政办发〔2022〕11号)、《屈原管理区规范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屈办发〔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凤凰乡实际情况,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农垦改革的政策文件精神,构建权利义务关系清晰的农垦国有农用地经营管理制度,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指导思路,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依法依规依程序、村事村办村为主”的基本原则。2026年3月,全面完成农垦国有农用地规范管理工作。以“七个实现”为工作目标,即实现群众对土地国有属性的全面认知,实现人民群众的增收致富,实现村组土地的动态平衡制度化,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的逐步壮大,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实现基层治理有效,实现干部能力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澄清底数
从“人口、面积、债务”三个主要要素着手,分类澄清全乡农垦国有农用地承包租赁人口底数,对承包租赁人口进行全面核查登记;进一步澄清农垦国有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坑塘水面、其他农用地)面积、位置、用途等,全面确权登记,建立统一的动态承包租赁台账;进一步澄清农垦国有农用地来源和流转等信息,并对承包或租赁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摸底;进一步澄清拖欠农垦国有农用地承包租赁等费用情况;进一步清查违规占用农垦国有农用地情况;进一步澄清各村债权债务情况。
(二)专项整治
1.以村级为单位,组织对本辖区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情况全面开展清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参与农垦国有农用地经营、退休不退田、不按时足额缴纳和恶意拖欠农垦国有农用地承包租赁费、强行霸占或其他违规占用农垦国有农用地、非法变相进行土地私自交易、对抗农垦国有农用地规范管理工作等行为,涉嫌违规违法的,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打击和处理。
2.对整治中发现违规违法经营的问题线索,及时按相关规定整改或处理。重点清理整治租赁对象在承包租赁农垦国有农用地生产过程中,破坏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违规违法改变农垦国有农用地用途从事开发经营的行为。
3.全面认真清理拖欠农垦国有农用地承包租赁等费用情况,实行一户一册台账管理。按照“尊重历史、分类施策、依法收缴、应收尽收”原则,依法依规强力收缴欠款。工作中切实保障基层利益,坚持一切依靠群众和基层干部,确保收欠工作顺利推进。
(三)规范管理
以《屈原管理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办法》为指导,按照自治原则,各村结合村级实际具体情况,细化出台有关村级规范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办法的村规民约。村级根据相关委托管理权限,依照相关政策文件和村规民约对辖区范围内农垦国有农用地进行具体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无明确规定的,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村规民约落实具体管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1.确定适用对象
一是适用对象。农垦国有农用地的分配对象必须符合国家、省相关政策,各乡镇、各村或各片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及村规民约自主研究决定。
二是分配标准。农垦国有农用地按照“口粮田+经营田”的模式进行分配,口粮田、经营田分配标准由各村或各片根据因地制宜、统一标准原则合理分配,同时各村或各片要预留一定面积每年实行动态调整。
三是调整程序。农垦国有农用地分配一年一调整,各村(片、组)每年12月份,对适用对象进行清理摸底,按标准分户核实调整,调整结果及时按要求公开。
2.实行合同管理
凤凰乡人民政府授权委托各村具体实施,与租赁对象签订租赁经营合同,根据村民意愿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和流转租赁合同。使用统一监制的规范合同文本,租赁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特殊情况,可根据现代农业、设施农业的发展需要和农作物的生长周期,经报请区农垦公司研究同意后确定租赁年限,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租。严禁擅自转包转租。因产业发展需要,在保障租赁户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乡镇可以按照“分类归集、集中连片”的原则进行调整。
3.加强租费征缴
对承租“经营田”租户依法收取租赁费,征缴工作由各村具体组织实施,租赁费标准根据国家政策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种植收益、农户身份、人均耕地资源(规模)、周边农村土地流转价格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行“先缴后用”方式,租赁对象在每年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清租赁费用,租赁对象不得欠缴租赁费,不得以往来应付款、其它债权抵缴租赁费。对欠缴的租赁费用,通过双方协商、司法调解、法院诉讼等方式依法收缴。
三、工作步骤
规范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分四个阶段实施(自2025年1月至2026年3月底结束)。
(一)系统部署(2025年1月—2025年5月上旬)
1.试点先行。东干村汨江片巩固好改革成果,稳妥开展2025年农垦国有农用地规范管理工作。荞麦湖村黄泥会片在2025年3月底之前全面完成农垦国有农用地规范管理工作。2024年确定的其他试点片区以东干村汨江片农垦国有农用地规范管理为参照模板,因村制宜或因片制宜,在2025年5月份之前完成农垦国有农用地规范管理工作。
2.制定方案。认真读上级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本乡实际,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及广大群众的意见,制订《凤凰乡规范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宣传发动、摸底清查、专项整治、规范管理、风险评估等子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及各专项工作组。
3.全面发动。召开全乡规范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动员大会,利用网络平台、“村村通”广播、横幅标语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做好思想动员,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知晓,争取群众的理解、参与和支持。
(二)组织实施(2025年5月上旬—2025年12月31日)
1.摸底清查。稳妥有序开展摸底清查,既尊重历史,又依据事实,全面查清全村各农户家庭人口、户籍人口数量、农垦国有农用地承包租赁面积、欠缴费用金额等情况。利用现有数据资源和技术手段,按照现状情况,摸清现实数据。走村入户掌握一手情况,做到“一户一册”。
2.专项整治。根据清查成果,对欠缴费用收取、退休不退田等违规占用农垦国有农用地、分配租赁农垦国有农用地等工作分类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分解责任任务,在规定的时限内,取得整治成效。
3.规范管理。充分利用摸底数据、技术成果及专项整治成效逐步建立农垦国有农用地数字化制度化管理体系,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依据试点片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步骤,各村或各片根据实情相应出台《管理办法》,在全乡全面推进农垦国有农用地规范管理工作,实现农垦国有农用地规范管理乡域全覆盖。
4.核算分配。根据《农垦国有农用地租赁经营管理办法》中享有和退出农垦国有农用地租赁经营资格情形,由村支两委、群英代表逐户核算可享受口粮田面积、经营田面积,并将核算结果在各片区张榜公示。
5.签订协议。村级各片区居民全部签订好农垦国有农用地租赁经营协议,按实际情况签订好委托管理协议以及流转租赁协议。
(三)考核评估(2026年1月1日—2026年2月上旬)
各村要精心谋划、依法依规、稳妥推进,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全面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乡规范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工作专班将考核评估贯穿方案实施全过程,实行周调度、月讲评、季考核、年终考评制度,将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纳入当年度综合绩效考评。
(四)建章立制(2026年2月中旬—2026年3月31日)
乡、村两级要认真总结规范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着力查找管理漏洞短板和监管缺失环节,进一步完善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构建农垦国有农用地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土地高效利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凤凰乡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见附件一),由乡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乡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村总支书记为工作专班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
(二)明确工作责任
按照“区级领导+区直部门乡镇干部”包村责任机制,全面落实联点包村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乡财政所负责农垦国有农用地市场化运营和租赁费征缴的监督指导,指导各村各片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开展租赁费征缴和整顿清欠工作。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种植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制订规范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办法和摸底清查方案、试点方案,并督促落实。做好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的日常指导和服务工作。
乡建投负责做好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相关任务的落实,推动农垦国有农用地高效经营,确保保值增值。
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负责加强农垦国有农用地监督管理,严格农垦国有农用地用途管制,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指导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做好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收回与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做好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造林绿化等工作。
乡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配合做好“退休退田”、拖欠农垦国有农用地租赁费征缴及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
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有农垦国有农用地行为。
乡司法所负责加强对农垦国有农用地规范管理工作法律指导。
乡纪委负责加大对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含村组干部)在规范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规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乡党建办负责做好规范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工作的考核工作;出台激励措施,记录干部在规范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工作中的成绩,作为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乡政法委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依法清欠和涉稳风险评估工作,打击规范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做好相关矛盾纠纷的化解。
乡宣传办负责政策宣传、新闻报道、典型事例挖掘、舆论监控处理。
各村负责属地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其他各职能部门根据部门职责,配合做好规范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相关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
对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核查、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以及行政执法不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全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支持工作,对消极对抗、暗中捣乱或不支持、不配合规范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工作的,由纪委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查处。
附件一:凤凰乡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职责
附件二:凤凰乡规范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工作联村责任表
附件1
凤凰乡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工作专班组成
人员及职责
第一组长:杨 甜 凤凰乡党委书记
组 长:曹 丹 凤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谭国雄 凤凰乡副乡长
副 组 长:李 亮 凤凰乡党委副书记
吴 桥 凤凰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周 巍 凤凰乡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
彪迎峰 凤凰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熊利军 凤凰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施 俊 凤凰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子豪 凤凰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袁 媛 凤凰乡副乡长
万波勇 乡村振兴指导员
成 员:谢 彪 河泊潭村党总支书记
邓 彪 荞麦湖村党总支书记
湛拥军 横港村党总支书记
戴波峰 琴棋村党总支书记
廖亮群 东干村党总支书记
王正琪 磊石村党总支书记
曹池辉 青港村党总支书记
周迪军 凤凰村党总支书记
任振宇 凤凰乡党政办副主任
彭 超 凤凰乡党政办副主任
柳 抗 凤凰乡财政所所长
李 求 凤凰乡村账办主任
宋文红 凤凰乡乡建投总经理
刘 艺 凤凰乡党建办主任
黄 勇 凤凰乡纪委副书记
谢 伟 凤凰乡宣传干事
刘 旦 凤凰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龚 剑 凤凰乡国土所所长
彭孝华 凤凰乡司法所所长
刘 康 凤凰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 勇 凤凰乡社保专干
李兰军 凤凰乡信访办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彭超同志兼任党政办工作专班,下设7个专项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政策法规组、业务指导组、宣传动员组、依法清欠组、专项督查组、信访维稳组,具体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吴 桥
副组长:李子豪
组 员:任振宇、彭 超、何 杨、宋 玉、邓 琼
钟俊逸、刘佳怡、张 强、胡正清、朱 伟
孙 萌、夏 楠、刘 聪
联络人:彭 超
工作职责:负责工作专班交办事项的协调、调度、反馈;承担会务、文字综合、上传下达、值班值守、后勤保障、各组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总及日报告和工作专报的报送、相关工作的指导。负责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规组
组 长:李 亮
组 员:刘 康、郭济宾、刘 勇、黄 婷、田胜辉
联络人:郭济宾
工作职责:负责提供规范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的法规、政策依据,全程参与管理办法与实施方案制定、政策解释等工作,依照工作职责搞好对上级相关部门的政策对接工作。
(三)业务指导组
组 长:谭国雄
副组长:万波勇
组 员:龚 剑、姚建兵、刘 旦、谢 电、王思琪
联络人:王思琪
工作职责:业务指导主要是提供规范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的技术方案,组织土地摸底排查、经营状况清理等。负责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动员组
组 长:施 俊
组 员:谢 伟、刘 艺、周 炼
联络人:谢 伟
工作职责:负责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等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及时收集分析网络舆情动态。加大非法买卖农垦国有农用地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设立并公布政策咨询和违规违法举报电话和邮箱。负责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依法清欠组
组 长:周 巍
副组长:袁 媛
组 员:柳 抗、李 求、向斯婧、余小姣、杨玉玲、
宋文红
联络人:柳 抗
工作职责:及时记录清款信息,负责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专项督查组
组 长:彪迎峰
组 员:黄 勇、徐田福、蒋风雷、李树毅
联络人:黄 勇
工作职责:督查职责主要是负责对规范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负责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信访维稳组
组 长:熊利军
组 员:周 双、彭孝华、李兰军、刘 康、任 波、
刘湘奇、金建军、彭望林
联络人:周 双
工作职责:负责全乡加强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试点过程中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和维控工作,确保生产生活秩序稳定。负责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凤凰乡规范农垦国有农用地管理工作联村责任表
村 级 |
联村领导责任人 |
联村干部 |
村级主体 责任人 |
联络人 |
备注 |
|
乡级 |
村级 |
|||||
青港村 |
李 亮 |
刘 旦、胡茂金、王铁辉、胡茂福谢 伟、孙 萌 |
曹池辉 |
谢 伟 |
史欢欢 |
|
磊石村 |
吴 桥 彪迎峰 |
邓 琼、金建军、黄 婷、周 炼王思琪、彭 超、郭济宾 |
王正琪 |
邓 琼 |
余 静 |
|
河泊潭村 |
周 巍 |
田胜辉、余小姣、周 双、李 求宋文红、蒋风雷、宋加林、夏 楠 |
谢 彪 |
周 双 |
王双艳 |
|
凤凰村 |
熊利军 李子豪 |
柳 抗、黄 勇、徐田福、钟俊逸胡正清、任振宇、胡 昶 |
周迪军 |
徐田福 |
孙丽娟 |
|
荞麦湖村 |
施 俊 |
何 杨、宋 玉、刘 勇、邱龙赞李兰军、彭望林、谢 电、彭岸辉 |
邓 彪 |
郭济宾 |
刘 薇 |
|
琴棋村 |
袁 媛 |
刘 艺、刘 康、张 强、刘湘奇刘细根、刘 聪、刘桂求 |
戴波峰 |
刘 艺 |
廖万红 |
|
东干村 |
谭国雄 |
任 波、龚 剑、姚建兵、彭孝华郑春保、周彩军、刘佳怡 |
廖亮群 |
龚 剑 |
周爱洋 |
|
横港村 |
万波勇 |
向斯婧、朱 伟、孟勇军、谢仪想杨玉玲 |
湛拥军 |
朱 伟 |
刘 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