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乡镇街道 > 凤凰乡 > 其他信息

屈原管理区凤凰乡关于开展“十年禁渔” 打击非法捕捞、禁止垂钓、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

编稿时间:2024-04-01 11:20 来源:凤凰乡办公室 浏览:

屈原管理区凤凰乡关于开展“十年禁渔”

打击非法捕捞、禁止垂钓、禁捕退捕工作

 

打击非法捕捞,根据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岳阳市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宣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倡导全民科普,提高全社会的自然保护意识,为保护我乡境内渔业资源和水生动物多样性,实施保护渔业资源和水生动物保护措施。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屈原管理区凤凰乡关于开展“十年禁渔”,打击非法捕捞、禁止垂钓、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禁捕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长江大保护全局出发,从生态持续恢复大局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关健领域,聚焦重点问题、集中对野生鱼类全产业链条的捕捞、交易、消费三个主要环节进行集中整治、抓好禁捕执法监管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统一指挥和协调有序,成立屈原区凤凰乡“十年禁渔”,打击非法捕捞、禁止垂钓、禁捕退捕工作专项行动指挥部乡党委书记杨甜任政委,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曹丹任指挥长,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吴桥、乡政法委员熊利军任副指挥长。专项行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胡政伟任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行动时间地点

行动时间2024年329日至2025年329日。

行动地点:从凤凰乡青港村碑号10km处至河泊潭村周家垅渡口。

四、行动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禁捕水域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电、毒、炸等各类违法捕捞行为,确保“十年禁渔”管得好。

2、主要任务:加强部门协作、细化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发挥协助巡护、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加强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走访摸排,深挖细查违法捕捞活动线索;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加大对沟港湖汊的巡查力度,高频次开展巡航执法,持续打击电、毒、炸等各类非法捕捞和破坏珍稀濒危水生生物行为;强化非法捕捞多发高发时段和重点区域管控,紧盯跨交界水域,紧盯传统非法捕捞高发地,紧盯沟港湖汊,紧盯背包式电打鱼、地笼、丝网等机动性较强非法捕捞方式;贯彻落实《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严厉打击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渔区的行为。

3、责任分工: 凤凰乡政法委、 凤凰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横港派出所、凤凰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共同参与。

()“三无”船舶整治专项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加大打击查处力度,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消除违法捕捞隐患,巩国禁捕退捕工作成效。

2、主要任务:整治对象为凤凰乡辖区内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各类机动、非机动的“三无”船舶,以及其它按照船舶管理的水上移动或漂浮设施,装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依法严厉打击惩处“三无”船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水上活动的各类安全防范措施,有效整治“三无”船舶及浮动设施。重点打击查处“三无”船舶违法违规停泊、航行行为,以及利用“三无”船舶及水上浮动设施非法从事营运性载客、载物、涉渔等违法行为,对于使用快艇等船舶运送垂钓人员的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

()规范垂钓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促进我广大民、垂钓爱好者树立规范垂钓理念,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垂钓行为,遏制无序垂钓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现象。

2、主要任务: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和《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关于垂钓管理的规定,严厉打击在禁钓区垂钓、使用视频辅助装置探鱼设备垂钓、使用船艇及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垂钓、买卖钓获物等行为;坚决查处携带禁用钓具(禁用渔具目录内的钓具)进入禁渔区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强化部门协作。 凤凰乡政法委、 凤凰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横港派出所、凤凰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水陆执法闭环,提升监管合力。进一步强化两法衔接,对于发现的大案要案坚决查处、依法公开,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长效监管工作方案和联合执法机制。

()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指导,充分用新媒体阵地,不断扩大宣传面,进一步提升退捕渔民和相关众对政策的知晓度、理解度,在全社会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及《农业农村部关干发有长江流城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等近期施行的法律法规的学法用法及普法宣传工作,强化以案释法。

()强化日常巡查①日常巡逻主要沿各自负责河道进行,做到巡查到位,无视线死角。每次必须全面检查本岗所负责的巡查路线,密切注意河水、岸堤变化情况。防止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及毒鱼电炸鱼等情况的发生。在巡逻、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遇不听劝阻,自己不能处理的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可联合公安予以打击遇到突发事件(大面积污染河道,大规模捕鱼时)威胁到河流生态环境,首先要设法制止事态的发展,并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屈原管理区凤凰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