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开展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评选活动文件精神,根据推荐条件,我区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严格评选、择优上报的方式,并报区委、区管委主要领导同意,现推荐河市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李梅同志记一等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发表看法和意见。
联系电话:0370—5727595 13973035188
附:记一等功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中共屈原管理区委组织部 中共屈原管理区委宣传部
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