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发〔2016〕8号
中共屈原管理区委员会
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各乡镇、天问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加快全区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区委区管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为总抓手,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为平台,以农旅结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力推进项目策划、项目建设、项目争取、项目服务工作,掀起新一轮项目建设高潮,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建设项目(见附表:《全区2016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分解表》)
三、工作要求
1、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将“项目建设年”活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思想、精力、人员、措施四到位。要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要求,配备专门的工作力量,逐个项目制定年度计划和推进方案,细化分解项目推进的“时间表”和“路径图”,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重点项目按计划推进。各项目责任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要身体力行,牵头协调、全程介入、主动跟踪、负责到底,全力参与项目建设工作。
2、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好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目标管理和廉政建设制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合同、工程质量安全合格。各重大建设项目要全面实行“倒排工期”制,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抓好工程施工,确保按要求完成项目投资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
3、持续优化发展环境。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全面落实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制、委托代办制、限时办结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办或拖延办理相关手续。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项目效能监察,坚决杜绝“索拿卡要”的现象发生。政法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环境整治,常年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打击阻工闹事、寻衅滋事、强买强卖的人和事,全力维护项目建设秩序。各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项目建设环境全面负责,及时搞好施工环境协调。
4、着力营造良好氛围。区宣传部要切实加强对业务部门的领导,坚持把宣传活动贯穿“项目建设年”的始终,做好建设项目落实和推进工作的跟踪报道,积极宣传各级各部门抓项目建设的精神风貌。相关单位要积极宣传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意义,正确引导并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项目建设的舆论氛围。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邱虹任政委,区长金晨任组长,常务副区长田荣任常务副组长,有关区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项目建设年”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检查考核和情况汇总等日常工作。
2、注重协调配合。各重大项目联系领导要深入基层、沉到一线,认真开展项目建设调研、督查工作,通过召开协调会、现场办公会等形式,着力解决项目建设中的手续办理、征地拆迁、资金筹措等困难和问题。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相互配合,协同作战,保质保量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3、强化督查调度。各项目责任单位要设立项目台帐,每月向区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和区督查室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区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要会同区督查室和区问责办等部门加强项目督查督办,查找和交办问题。同时,区委书记、区长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公布,一季一排位一讲评,一年一总结一奖惩”,落实项目进度计划。
4、严格考核奖惩。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把项目建设作为引领发展的“指挥棒”、干事创业的“助推器”和评价干部的“检验尺”,做到“从项目看能力,以项目论英雄”,对在项目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在政治上给予重用、在经济上给予奖励。对工作进展滞后、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改进,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求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屈原管理区委员会
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