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5-12月份两品一械行政案件信息公开
来源:区食药局   日期: 2018-12-25
浏览量: 1 | | | |

屈原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5-12月份两品一械行政案件信息公开

    

序号

被处罚人

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金额

(元)

行政处罚决定时间

备注

1

屈原区纯美美容会所

销售过期的面膜案

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

没收过期面膜49

2018.5.22

 

2

东陵河市大药房

未按规定要求建立药品养护案

依据《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未按规定建立养护记录的违法行为;依据本法第四十第一款的规定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2000.00

 

2018.6.21

 

3

 

屈原区济仁堂大药房新盛店

 

未按规定实施GSP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5000.00

2018.6.23

 

4

屈原宝鑫大药房老少康店

 

未按规定实施GSP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5000.00

2018.6.28

 

 

 

 

5

 

 

 

楚仁堂大药房天和店

 

未按要求建立索证制度案

 

依据《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未按规定建立索证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据本法第四十第一款的规定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000.00

2018.7.5

 

6

 

宝鑫大药房屈原店

 

未按规定做好人员年度健康检查案

 

《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的违法行为;依据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2000.00

2018.9.25

 

 

7

屈原区老百姓健康药房兴盛南街店

未按要求建立采购验收制度案

依据《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按规定建立采购、验收记录的违法行为;依据本法第四十第一款的规定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3000.00

2018.9.28

 

8

 

同德医院

 

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案

 

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案的违法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5000.00

2018.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