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8日,我局在该店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2016年1月21日,我局接到举报,称百信大药房心正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并导致该消费者服用处方药后出现了药物性肝炎。我局马上派人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于2016年1月21日立案。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进行处理。罚款5000元。现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