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屈原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
预算编码:303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6 年12月31日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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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彭亚平 |
联络电话 |
0730-5723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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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14 |
实有人数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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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概述 |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三)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参与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牵头负责全区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十)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 (十一)编制和执行全区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十二)协调推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牵头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政策,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承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 (十三)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十四)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拟订或参与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等有关地方性规章并参与实施。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指导和协调全区统计业务工作;完成统计调查任务,组织开展全区性的区情区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和公布全区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价格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订全区商品价格收费的管理目录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价格监督检查,负责价格监测、预测和预警;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 (十八)贯彻实施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编制全区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家专利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协调知识产权工作。 (十九)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投放;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负责全区重大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及产业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订与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负责国家和省“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在全区的实施;归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制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 (二十)归口管理全区科技外事工作;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负责组织科技外事与合作项目的审定工作;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二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区统计、物价人员的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审、业务培训工作。 (二十二)承办区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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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主要工作内容 |
截止2016年11月底,全区各部门、单位争取并落实项目资金37766.99万元(含其他部门、单位向上争取到的各类补助专项和奖励资金)。 1、建设工程项目68个,到位资金30870.21万元。 其中农林畜水领域(含民政)项目28个,到位资金9267.5万元;商粮住建交通国土环保电力领域项目18个,到位资金10346.71万元;社会文教医卫(含食药监)系统项目4个,到位资金330万元;发改财政人社系统项目18个,到位资金10926万元。(具体情况见“屈原管理区2016年重点争取和落实项目到位情况表”)。 2、其他部门、单位向上争取到的各类补助专项和奖励资金6896.777万元。 3、除上述建设工程项目资金和补助资金外,专项基金申报获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700万元(2016年第三批)。 今年建设工程项目在上年基础上,多了粮食仓储物流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省预算内)、一二三产融合和创建农村改革集中区(省、市)等专项,在三产财贸服务口项目申报上,粮食仓储和现代物流项目今年共申报4个,在发改和粮食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获批3个,取得了预期外的成果,另一个也进入了省库,可望争取到2017年的上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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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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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收入情况(万元)1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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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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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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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发展和改革局局 |
158.1 |
144.1 |
14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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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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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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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当年结余 |
累计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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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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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区发展和改革局 |
158.1 |
145.1 |
64.4 |
80.7 |
13 |
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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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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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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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局 |
11.1 |
11.1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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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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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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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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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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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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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完成年初工作任务 |
按时完成年初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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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 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目标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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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屈办发〔2017〕27号文件考核内容,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
质量指标 |
项目及项目资金情况 |
全区各部门、单位争取并落实项目资金37766.99万元(含其他部门、单位向上争取到的各类补助专项和奖励资金)。 1、建设工程项目68个,到位资金30870.21万元。 其中农林畜水领域(含民政)项目28个,到位资金9267.5万元;商粮住建交通国土环保电力领域项目18个,到位资金10346.71万元;社会文教医卫(含食药监)系统项目4个,到位资金330万元;发改财政人社系统项目18个,到位资金10926万元。 2、其他部门、单位向上争取到的各类补助专项和奖励资金6896.777万元。 3、除上述建设工程项目资金和补助资金外,专项基金申报获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700万元(2016年第三批)。 今年建设工程项目在上年基础上,多了粮食仓储物流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省预算内)、一二三产融合和创建农村改革集中区(省、市)等专项,在三产财贸服务口项目申报上,粮食仓储和现代物流项目今年共申报4个,在发改和粮食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获批3个,取得了预期外的成果,另一个也进入了省库,可望争取到2017年的上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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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到位情况 |
1、建设工程项目68个,到位资金30870.21万元。 2、其他部门、单位向上争取到的各类补助专项和奖励资金6896.777万元。 3、专项基金申报获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700万元(2016年第三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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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绩效评价 |
已按时完成绩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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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资金专款专用 |
财政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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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 |
促进了本地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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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专项资金得到有效利用 |
资金合理安排,专款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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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公众满意度 |
十分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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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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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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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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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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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孟雄 |
党组书记、局长 |
发展和改革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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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雄辉 |
党组成员、分管财务副局长 |
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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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鹤辉 |
办公室主任 |
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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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2016年 12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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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2016年 12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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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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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名):彭亚平 联系电话:0730-5723747
评价报告综述
单位基本情况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设立1个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负责拟文、机要、会议和制度管理。承担信息公布、宣传教育、接待、政务公开、计生与后勤等工作。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重点,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和生产的布局;按规定权限做好项目审批工作,争取和监督实施国家、省、市拨款建设项目和扶持项目。制定落实产业政策,引导促进全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的合理化布局,协调推进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重大项目的稽查工作,指导和管理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及法规,研究全区科技发展战略,制订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编制科技计划、申报科技项目,管理科技经费。组织科技成果的审查、申报和奖励,进行高新技术的认定。建立科技示范基地,指导科技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抓好科技普及、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民营科技机构、技贸机构的年检、发证和管理,管理技术市场,抓好专利的申请工作。组织科普协会、学会活动,协调全区科学普及工作。负责全区科技人才有关工作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科普工作、科技奖励、评估、统计、信息管理等工作,并提出相关制度建议。
制定全区统计工作规划、规章和统计调查计划;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全区统计工作。负责各行业、产业及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等专业的月、季、年度统计调查。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撰写统计分析,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咨询建议。负责编辑全区年度统计年鉴,发布统计公报。负责全区主要经济指标考核的统计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普查及各类临时性调查项目,并提供有关的统计数据。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执法检查,违法查处。负责统计登记和发证工作。指导、监督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及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机关党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
五、其他机构
(一)区“两型社会”建设管理办公室
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职责:负责“两型社会”配套改革方案、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营田片区生态建设、环境治理和资源的开发利用,协调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管理、组织实施片区重大改革试验和产业项目建设及“两型社会”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评价和奖惩工作。
(二)区经济信息统计中心(区民意调查中心)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3名,其中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从事宏观经济领域及行业市场方面的经济预测分析,提供宏观经济信息服务,承接经济分析研究课题,开发网络信息资源。
六、其他事项
(一)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三定”规定明确的以及区管委交办的有关规划。
2.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所分管领域内的区级专项规划,并制订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报区发展和改革局统筹协调后予以立项。对需要安排中央及省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要征求区发展和改革局意见。
3.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有关省级和区级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上报区管委批准的规划,有关部门须与区发展和改革局会签,也可与区发展和改革局联合上报。
(二)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职责分工
1.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投资审批、核准、审核的范围、标准和程序。
2.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权限内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
3.涉及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由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提出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的意见,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平衡,其中需要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投资计划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联合下达。
(三)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相关政策,制定统一的制度、规范和程序,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发展和规范第三方评估机构。
2.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核准、审核的,或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呈报区管委审批、核准、审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征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评审意见,在与能源消费总量、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衔接平衡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四)与区商务粮食和经济信息化局职责分工:
1.关于物流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全区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区商务粮食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拟订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划,指导协调电子商务发展。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区交通运输局参与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2.关于经济运行调节。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区商务粮食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工作,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煤电油气等日常生产保障性职责。
3.关于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区商务粮食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协调推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4.关于节能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节约能源资源及综合利用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区商务粮食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通信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监察工作。
5.关于电力运行调度。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电力价格政策,参与电价整顿、调整和改革工作。区商务粮食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编制并实施全区年度用电计划和全区电力运行调度;承担电力应急工作,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监测电力运行,发布市场信息。
6.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区商务粮食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其中,粮食、棉花等进出口计划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
7.《全区引导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商务粮食和经济信息化局等部门拟订并上报。
8.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购并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等外商投资项目,由区发展和改革局按照规定的权限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区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由区商务粮食和经济信息化局核准。
(五)与区交通运输局有关职责分工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研究拟订全区公路、水路等规划,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区管委会规定权限核准省、市、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区发展和改革局应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严禁擅自设立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加挂牌子的机构不得分设主任、股长等领导职务;严禁在核定的职数和职务名称之外,擅自增设职数、任命负责人;严禁擅自超编进人和借调人员;严禁自行制定提前离岗、提前退养、停薪留职的规定。
七、附则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2016年财务收支情况
2016年度全年支出合计15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4.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0.7万元。全区农业普查专项活动13万元。
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良好
资金使用规范,注重绩效,支出审批程序严格,厉行节约,支出费用合理,确保了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控制人员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公用支出,所有公用支出都按照先计划再审批最后采购的原则进行。三公经费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较上年大幅减少。
单位资金组织实施情况好
为加强单位资金使用效率,落实好财务管理制度,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在资金使用审批上按照先审核后签字的原则,由财务室先行审核票据,合规票据交由领导审批,不合规票据退回科室。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根据专项工作不同要求,合理分配专项资金使用。在专项资金使用前需填报预算报告交由领导审批,纪监、审计全程监督,确保专项资金合理使用。局机关、纪监、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全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在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同时,确保每一分钱都发挥最大作用。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好
我单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加快推进湖南发展新增长极建设2016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了综合绩效考评任务。在全区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全区“一极三宜”综合绩效考评中,我局被评为综合合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