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区人民法院   日期: 20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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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及《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公开的通知》(岳财预【2016】41号)文件精神,现就本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况

审判各类诉讼案件、惩治罪犯,保障人权,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制度和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审判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等工作。全院定编19人,实际在编干警18人。

二、收入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配套基本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财政预拨914.11万元。

三、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25.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合计支出:162.8万元。(其中办公费21.5万元,印刷费31万元,差旅费38万元,培训费3.3万元,会议费2.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6万元,工会经费7万元,维修费21万元,物业管理费7万元,邮电费3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06万元,(其中绩效工资/其他离退休补贴3.68万元,退休费4.39万元,救济费1万元,助学金0.5万元,住房公积金10.49万元,其他8万元)综合预算编制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