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2016 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
预算编码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 2017 年 8 月 02 日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罗阳 |
联络电话 |
5725922 |
||||||||||||||
人员编制 |
19 |
实有人数 |
17 |
||||||||||||||
职能职责概述 |
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是国家法律审判机关,主要职责是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
||||||||||||||||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
任务1:履行审判职能,服务稳定发展大局 任务2:践行群众路线,提高司法为民水平 任务3:推进阳光司法,维护司法公正形象 任务4:坚持强基固本,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
||||||||||||||||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全年收、结案数均创新高,分别为1113件和1062件,2014年收案898件,结案888,件,较2014年增长了24%,结案率增长20%,收缴罚没、执行和诉讼费屡创新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打造高素质法官队伍为抓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打造高素质法官队伍为抓手,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下功夫,全力推进工作规范化,着力强化队伍职业化,精神面貌、司法质效均有提升。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446.61 |
0 |
446.61 |
0 |
0 |
0 |
|||||||||||
1、局机关 |
446.61 |
0 |
446.61 |
0 |
0 |
0 |
|||||||||||
2、二级机构1 |
|
|
|
|
|
|
|||||||||||
3、二级机构2 |
|
|
|
|
|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当年结余 |
累计结余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446.61 |
411.33 |
121.26 |
290.07 |
35.32 |
|
|
||||||||||
1、局机关 |
446.61 |
411.33 |
121.26 |
290.07 |
35.32 |
|
|
||||||||||
2、二级机构1 |
|
|
|
|
|
|
|
||||||||||
3、二级机构2 |
|
|
|
|
|
|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7.64 |
3.62 |
14.02 |
|
|
||||||||||||
1、局机关 |
17.64 |
3.62 |
14.02 |
|
|
||||||||||||
2、二级机构1 |
|
|
|
|
|
||||||||||||
3、二级机构2 |
|
|
|
|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91.69 |
291.69 |
0 |
|
|||||||||||||
1、局机关 |
291.69 |
291.69 |
0 |
|
|||||||||||||
2、二级机构1 |
|
|
|
|
|||||||||||||
3、二级机构2 |
|
|
|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目标1:履行审判职能,服务稳定发展大局 目标2:践行群众路线,提高司法为民水平 目标3:推进阳光司法,维护司法公正形象 目标4:坚持强基固本,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
1、全年收、结案数均创新高,分别为1113件和1062件,2014年收案898件,结案888,件,较2014年增长了24%,结案率增长20%,收缴罚没、执行和诉讼费屡创新高;2.主动回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新要求、新期待,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3.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广泛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和加强人民法院工作;4.顺应司法改革要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
||||||||||||||||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 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目标 |
完成情况 |
||||||||||||||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岳发〔2014〕7号文件附件3中1-5项考核内容,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
质量指标 |
指标1:依法严惩刑事犯罪。 |
依法严厉打击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对涉恶、涉毒团伙犯罪的主犯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震慑犯罪,维护稳定。 |
||||||||||||||
指标2: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把刑事案件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关,通过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为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担任辩护人;启动非法证据排查程序,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权,切实防范案件冤错。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注重抓好对被告人、非监禁刑罪犯的回访帮教工作,促使其尽早回归社会,强化人权保障,彰显司法文明。 。 |
||||||||||||||||
指标3:努力延伸审判职能。 |
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探索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审判+社会”帮教模式,协同家庭、学校、社会多方资源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
||||||||||||||||
数量指标 |
指标1:遵循司法规律稳妥推进改革。 |
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各项改革举措得到有序推进。目前,已完成7名员额法官的遴选工作。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科学界定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的职权范围,规范院庭长对未直接参审案件的审核签发和审委会案件讨论范围;健全主审法官和审判长会议制度,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
|||||||||||||||
指标2:强化司法公开方式和力度。 |
针对当事人反映不了解案件进度、审判不够透明等问题,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司法公开,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建成“数字法庭”,强化审判流程的信息化管理。加强法治宣传,2016年以来,先后在《人民法院报》、中国文明网、岳阳日报等主流媒体上稿多篇文章,弘扬法治精神,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
|
||||||||||||||||
指标3:切实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
拓宽选任渠道,完善选任、履职保障机制,优化人民陪审员队伍结构。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职能,依法保障陪审权利,。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加强业务培训,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重点案件、新型案件的审理和研讨。积极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
|
||||||||||||||||
时效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
……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坚持从严治院治警,打造过硬司法队伍 |
1、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各方监督;2、着力夯实思想基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3、深化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队伍素养 |
|||||||||||||||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指标1:强化民事审判,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指标2:强化商事审判,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指标3:强化法庭工作,提供便利诉讼服务 |
1、倡导公序良俗,规范社会行为。妥善审理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力求案结事了人和,居全省法院前列。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司法保护;2、尊重契约至上原则,倡导诚实守信,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商事案件。 |
||||||||||||||
经济效益 |
指标1: 指标2: …… |
|
|||||||||||||||
生态效益 |
指标1: 指标2: ……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指标1:坚持能动司法,服务群众。
|
民调排名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1.5 |
||||||||||||||||
评价等次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易灿军 |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
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 |
|
||||||||||||||
许建明 |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
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 |
|
||||||||||||||
罗阳 |
会计 |
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 |
|
||||||||||||||
|
|
|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