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区人社局   日期: 201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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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区人社局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岳办[2015]29号)精神,设立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管委会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㈠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结合全区实际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应政策和具休改革方案;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㈡综合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各级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人员录(聘)用和机关、事业单位主任科员以下干部和工人的有关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法规;组织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归口管理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并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

㈢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编制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计划;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制度和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综合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㈣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管委会奖励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参与管委会绩效评估、实事考核工作。

㈤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起草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具休实施方案;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规范。

㈥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职业资格制度等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㈦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指导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和突发事件。

㈧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及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的稽核、征缴、支付、运营和管理工作;管理全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指导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组织建立全区社会保险服务体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和内部审计。

㈨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的管理,打造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统计和信息工作。

㈩承办区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个职能股室;

(一)综合办公室(法规与仲裁股、基金监督股、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三支一扶”办公室)

负责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落实本局中心工作任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印章管理、机关文书档案、安全保密、车辆、接待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行政后勤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本局统计、信息、财务工作;负责本局系统党务、群团、纪检、监察、人事编制、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实施规范;负责监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相关普法工作及法律、法规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突发性群众上访事件的指挥调度、应急管理等工作。

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等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管理细则,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审核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综合汇总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项经费申报和分配核拨;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参与拟订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依法监督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调整和运营,组织查处重大违规案件;参与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家属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内接受军队干部及随调家属安置等有关工作;负责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的有关工作;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全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考核及考核期满后就地安置等工作。

(二)公务员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管理股)

负责指导协调全区行政机关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职务分类;组织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调任与转任、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挂职锻炼等制度;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调任、考录、试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全区机关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区行政奖励、考核、惩戒工作;承办由区管委会奖励的集体与个人的审核、呈报工作;具体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并指导工资统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批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负责退休待遇、异地安置、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工龄更改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伤残的认定及待遇确定的审批工作。

    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度,落实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职业)资格制度;承办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专家选拔管理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实施“乡村实用人才工程”等工作;管理全区智力引进、来区工作外国专家、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智力引进与派出培训项目年度计划的审核、报批并组织实施,管理智力引进经费;协调管理全区引进外国文教、经济、科技专家工作和计划审定、项目实施、负责来区(回国)定居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因公临时出国实习培训人员的审定工作;负责对来区外国专家的工作和活动的组织安排。

    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相关政策规定,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做好工资标准调查和正常增资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定工作,负责新参加工作人员和复退军人参加工作首次工资确认、学历工资晋升、职称或职务变动后的工资调整、技术工人技术等级申报考试晋级及工资晋升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退职认定及待遇审批、遗属生活补助费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内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和监督县内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企业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工作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考核奖惩等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含招聘国(境)外非专家人员]政策;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机关党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其他机构

下设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区社会保障事业管理站(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站、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区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可支配收入286.83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 286.83万元。支出预算286.83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5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3.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7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人社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