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三)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参与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牵头负责全区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十)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
(十一)编制和执行全区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十二)协调推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牵头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政策,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承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
(十三)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十四)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拟订或参与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等有关地方性规章并参与实施。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指导和协调全区统计业务工作;完成统计调查任务,组织开展全区性的区情区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和公布全区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价格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订全区商品价格收费的管理目录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价格监督检查,负责价格监测、预测和预警;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
(十八)贯彻实施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编制全区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家专利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协调知识产权工作。
(十九)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投放;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负责全区重大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及产业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订与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负责国家和省“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在全区的实施;归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制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
(二十)归口管理全区科技外事工作;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负责组织科技外事与合作项目的审定工作;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二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区统计、物价人员的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审、业务培训工作。
(二十二)承办区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设立1个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负责拟文、机要、会议和制度管理。承担信息公布、宣传教育、接待、政务公开、计生与后勤等工作。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重点,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和生产的布局;按规定权限做好项目审批工作,争取和监督实施国家、省、市拨款建设项目和扶持项目。制定落实产业政策,引导促进全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的合理化布局,协调推进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重大项目的稽查工作,指导和管理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及法规,研究全区科技发展战略,制订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编制科技计划、申报科技项目,管理科技经费。组织科技成果的审查、申报和奖励,进行高新技术的认定。建立科技示范基地,指导科技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抓好科技普及、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民营科技机构、技贸机构的年检、发证和管理,管理技术市场,抓好专利的申请工作。组织科普协会、学会活动,协调全区科学普及工作。负责全区科技人才有关工作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科普工作、科技奖励、评估、统计、信息管理等工作,并提出相关制度建议。
制定全区统计工作规划、规章和统计调查计划;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全区统计工作。负责各行业、产业及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等专业的月、季、年度统计调查。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撰写统计分析,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咨询建议。负责编辑全区年度统计年鉴,发布统计公报。负责全区主要经济指标考核的统计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普查及各类临时性调查项目,并提供有关的统计数据。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执法检查,违法查处。负责统计登记和发证工作。指导、监督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及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机关党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3、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
4、其他机构
(一)区“两型社会”建设管理办公室
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职责:负责“两型社会”配套改革方案、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营田片区生态建设、环境治理和资源的开发利用,协调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管理、组织实施片区重大改革试验和产业项目建设及“两型社会”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评价和奖惩工作。
(二)区经济信息统计中心(区民意调查中心)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3名,其中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从事宏观经济领域及行业市场方面的经济预测分析,提供宏观经济信息服务,承接经济分析研究课题,开发网络信息资源。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收支总决算情况:2017年度收入共计19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2万元;支出共计1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2万元,项目支出6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95.2万元;支出共计19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万元、农林水支出4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万元。
3、“三公”经费决算情况。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52万元,系公务接待费。
三、部门决算表
本次公开部门决算表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共七张表格(公开表格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