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局单位概况:
部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其综合协调。指导全区农业生产,为全区农业、林业综合开发;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管理农药事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业环境污染治理等。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全区农业、林业发展及全区扶贫工作。
部门机构: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林业综合服务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站)、植保植检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农村经营服务站、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全年收入为5134.34万元,支出为5134.34万元做到收支平衡。
1、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为5134.34万元。其中农业局4673.47万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67.48万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林业工作站)293.39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5134.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0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3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33万元、农林水支出1877.4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万元。
三、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为170.08万元。其中农业局94.47万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37.92万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林业工作站)37.69万元。
2、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170.08万元:其中农业局94.47 万元:公用经费45.13万元、人员经费48.25万元、抚血金1.09万元,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林业工作站)37.69万元:公用经费19.93万元、人员经费17.76万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37.92万元:公用经费4.23万元、人员经费33.69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20.6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0.69万元分别是:农业局公务接待14.53万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林业工作站)3.31万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85万元,因公出国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