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2017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屈原管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预算编码 104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8年8月 19日
岳阳市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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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徐蓉 |
联络电话 |
1357508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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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16 |
实有人数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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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概述 |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负责调查处理区管委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九、会同区直各部门党组织以及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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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
1、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2、坚持正风肃纪,切实提升党员干部形象 3、注重专项整治,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 4、加强示范引领作用,整体推进全市“治陋习、树新风”示范区创建 5、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 6、落实“三转”要求,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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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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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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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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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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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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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20.09 |
0 |
2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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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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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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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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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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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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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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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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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20.09 |
169.09 |
55.49 |
113.6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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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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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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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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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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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会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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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8.45 |
6.95 |
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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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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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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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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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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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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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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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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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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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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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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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
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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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惩治腐败、做好涉砂经营专项整治、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等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监督检查 |
一是有序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砂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全区共计2321名国家公职人员申报,其中主动申报参与涉砂经营数为47人。直接参与涉砂经营活动个人9人次,其中正科级2人,一般干部7人;近亲属、特定关系人参与涉砂经营38人次,其中副处级1人,正科级5人,副科级7人,一般干部25人。我区所有国家公职人员涉砂经营全部退出。其中国家公职人员本人主动退出9人,近亲属、特定关系人主动退出38人,退出资金349.208万元,同时对2名涉砂违纪人员进行了立案审查,其中1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另1名给予诫勉谈话,追缴违规资金7.148万元。二是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由区纪委牵头,联合农业、财政、审计、发改对我区2013-2015年度涉农资金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2013-2016年强农、惠农资金项目进行了梳理建立了台账。上半年,共计处理案件6起,处分10人,其中4人诫勉谈话、1人留党察看一年且撤职、2人党内警告、1人严重警告、1人开除党籍且行政开除、1人撤销党内职务,追缴资金41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1.824万元。相关工作情况在《人民日报》刊发的《管住“雁过拔毛”的手 湖南一年多处理“蝇贪”7951名》被采用。三是扎实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监督检查。在换届风气督查期间共计发现问题11个,下发督查通报3期,全部已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我区4个乡镇(街道办)的24个村、8个社区的换届任务均按省市换届的时间节点要求圆满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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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内容 |
绩效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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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绩效办制定的单位年度考核计分办法中考核的部门工作实绩内容) |
质量指标 |
落实监督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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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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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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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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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各重要节日节点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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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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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督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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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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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涉砂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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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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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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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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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严格控制预算费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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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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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群众对接访满意度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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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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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对专项工作整治情况满意度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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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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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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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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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信访事项办结率 |
100%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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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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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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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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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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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小平 |
副书记、局长 |
纪委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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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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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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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单位概况 (一)职能 区纪委机关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关、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区委全面负责,监察局仍属于区管委序列,接受区管委的领导。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本单位2017年支出合计220.09万元,其中169.09为基本支出,其中,人员支出55.49万元,公用支出113.6万元,项目支出为51万元。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情况:全年支出220.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13.6万元 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是有序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砂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全区共计2321名国家公职人员申报,其中主动申报参与涉砂经营数为47人。直接参与涉砂经营活动个人9人次,其中正科级2人,一般干部7人;近亲属、特定关系人参与涉砂经营38人次,其中副处级1人,正科级5人,副科级7人,一般干部25人。我区所有国家公职人员涉砂经营全部退出。其中国家公职人员本人主动退出9人,近亲属、特定关系人主动退出38人,退出资金349.208万元,同时对2名涉砂违纪人员进行了立案审查,其中1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另1名给予诫勉谈话,追缴违规资金7.148万元。二是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由区纪委牵头,联合农业、财政、审计、发改对我区2013-2015年度涉农资金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2013-2016年强农、惠农资金项目进行了梳理建立了台账。上半年,共计处理案件6起,处分10人,其中4人诫勉谈话、1人留党察看一年且撤职、2人党内警告、1人严重警告、1人开除党籍且行政开除、1人撤销党内职务,追缴资金41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1.824万元。相关工作情况在《人民日报》刊发的《管住“雁过拔毛”的手 湖南一年多处理“蝇贪”7951名》被采用。三是扎实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监督检查。在换届风气督查期间共计发现问题11个,下发督查通报3期,全部已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我区4个乡镇(街道办)的24个村、8个社区的换届任务均按省市换届的时间节点要求圆满完成。 四、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我们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责任意识不强,往往是上级纪委交办、督办、催办,才会履行一些职责;二是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观念、能力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