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管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区纪委   日期: 201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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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2017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屈原管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预算编码           104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8年8月   19日

岳阳市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徐蓉

联络电话

13575080808

人员编制

16

实有人数

16

职能职责概述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管委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检查区管委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区直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和处理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区管委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八、调查研究区管委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章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九、会同区直各部门党组织以及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根据区委区管委授权承办其他事项。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2、坚持正风肃纪,切实提升党员干部形象

3、注重专项整治,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

4、加强示范引领作用,整体推进全市“治陋习、树新风”示范区创建

5、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

6、落实“三转”要求,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20.09

0

220.09

 

 

1、局机关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20.09

169.09

55.49

113.6

51

1、局机关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会议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8.45

6.95

0

1.5

1、局机关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局机关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

 

 

 

 

 

 

 

 

 

 

 

 

 

 

 

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坚决惩治腐败、做好涉砂经营专项整治、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等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监督检查

一是有序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砂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全区共计2321名国家公职人员申报,其中主动申报参与涉砂经营数为47人。直接参与涉砂经营活动个人9人次,其中正科级2人,一般干部7人;近亲属、特定关系人参与涉砂经营38人次,其中副处级1人,正科级5人,副科级7人,一般干部25人。我区所有国家公职人员涉砂经营全部退出。其中国家公职人员本人主动退出9人,近亲属、特定关系人主动退出38人,退出资金349.208万元,同时对2名涉砂违纪人员进行了立案审查,其中1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另1名给予诫勉谈话,追缴违规资金7.148万元。二是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由区纪委牵头,联合农业、财政、审计、发改对我区2013-2015年度涉农资金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2013-2016年强农、惠农资金项目进行了梳理建立了台账。上半年,共计处理案件6起,处分10人,其中4人诫勉谈话、1人留党察看一年且撤职、2人党内警告、1人严重警告、1人开除党籍且行政开除、1人撤销党内职务,追缴资金41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1.824万元。相关工作情况在《人民日报》刊发的《管住“雁过拔毛”的手 湖南一年多处理“蝇贪”7951名》被采用。三是扎实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监督检查。在换届风气督查期间共计发现问题11个,下发督查通报3期,全部已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我区4个乡镇(街道办)的24个村、8个社区的换届任务均按省市换届的时间节点要求圆满完成。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内容

绩效

目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绩效办制定的单位年度考核计分办法中考核的部门工作实绩内容)

质量指标

落实监督管理办法

 

已完成

根据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已完成

数量指标

各重要节日节点监督检查

 

已完成

专项督查4次

 

已完成

时效指标

涉砂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已完成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已完成

成本指标

严格控制预算费用支出

 

已完成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社会效益

群众对接访满意度100%

 

已完成

群众对专项工作整治情况满意度100%

 

已完成

经济效益

 

 

 

 

 

 

生态效益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信访事项办结率

100%

已完成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100

评价等次

优秀

四、评价人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签  字

孟小平

副书记、局长

纪委监察局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单位概况

(一)职能

区纪委机关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关、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区委全面负责,监察局仍属于区管委序列,接受区管委的领导。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管委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检查区管委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区直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和处理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区管委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八、调查研究区管委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章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九、会同区直各部门党组织以及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根据区委区管委授权承办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本单位2017年支出合计220.09万元,其中169.09为基本支出,其中,人员支出55.49万元,公用支出113.6万元,项目支出为51万元。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情况:全年支出220.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13.6万元

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是有序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砂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全区共计2321名国家公职人员申报,其中主动申报参与涉砂经营数为47人。直接参与涉砂经营活动个人9人次,其中正科级2人,一般干部7人;近亲属、特定关系人参与涉砂经营38人次,其中副处级1人,正科级5人,副科级7人,一般干部25人。我区所有国家公职人员涉砂经营全部退出。其中国家公职人员本人主动退出9人,近亲属、特定关系人主动退出38人,退出资金349.208万元,同时对2名涉砂违纪人员进行了立案审查,其中1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另1名给予诫勉谈话,追缴违规资金7.148万元。二是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由区纪委牵头,联合农业、财政、审计、发改对我区2013-2015年度涉农资金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2013-2016年强农、惠农资金项目进行了梳理建立了台账。上半年,共计处理案件6起,处分10人,其中4人诫勉谈话、1人留党察看一年且撤职、2人党内警告、1人严重警告、1人开除党籍且行政开除、1人撤销党内职务,追缴资金41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1.824万元。相关工作情况在《人民日报》刊发的《管住“雁过拔毛”的手 湖南一年多处理“蝇贪”7951名》被采用。三是扎实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监督检查。在换届风气督查期间共计发现问题11个,下发督查通报3期,全部已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我区4个乡镇(街道办)的24个村、8个社区的换届任务均按省市换届的时间节点要求圆满完成。

四、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我们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责任意识不强,往往是上级纪委交办、督办、催办,才会履行一些职责;二是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观念、能力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