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承担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部门监管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拟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案,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工作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归口管理国家、省、市、区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和安监执法装备建设;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增加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开展情况检查及监督、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职责,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推广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工作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下设1个二级机构: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二级机构没有独立财务。
(二)决算单位构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支总计为44.92万元,2018年收、支总计为68.27万元。较上年增长了51.9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绩效工资增长,二是10.6道路交通事故,省市调查接待、协调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共收入6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2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共支出6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68.27万元,支出68.2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各增加23.35万元,增加了51.98%主要变动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绩效工资增长,二是10.6道路交通事故,省、市调查接待、协调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68.27万元,占本年支出100%。较2017年增长了2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绩效工资增长,二是10.6道路交通事故,省市调查接待、协调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68.27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13)支出6.11万元,占总支出8.94%;资源勘探信息等(215)支出62.16万元,占总支出91.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6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7万元(人员经费29.6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8.61万元),占总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年初预算数情况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8.4万元,基本支出68.4万元(人员经费29.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8.7万元),占总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预算执行率为99.8%。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6.11万元。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32.66万元。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支出决算2万元。
(4)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支出决算27.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68.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66万元,占比43.45%,日常公用经费38.61万元,占比56.55%。人员经费29.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8.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年初公务接待费预算数4万元持平,与上年招待费决算数4万元持平。本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年初预算较少,所以未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具体情况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0次,国内公接待人次50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按规定完成了2018年度整体绩效自评工作
主要绩效目标如下:
(一)坚持争收聚财为要务
(二)坚持财政改革为抓手
(三)坚持提升保障为职责
(四)坚持科学理财为己任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2018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财政各项工作发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减少0.01%,主要原因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收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 年政府采购支出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