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区食药监   日期: 2019-08-28
浏览量: 1 | | | |

      

 

第一部分 屈原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屈原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屈原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屈原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职责: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拟制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划和规定;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参与制订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监测计划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的审查和监测。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督和处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制定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法承担放射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同联动机制;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的投诉举报和受理工作。承办区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屈原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1食品药品监察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屈原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屈原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见附件

公开部门决算表共8张,分别是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附件:屈原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第三部分  屈原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0.46万元,支出总计110.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0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9.46万元,其他支出乡镇所基础建设1万元。比2017年的113.1万元减少2.64万元,降低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了基本支出,严控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10.4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人员经费拨款70.01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63%,日常公用经费拨款39.46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36%,其他收入拨款占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总计110.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0.0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6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9.4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36%,其他支出占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10.46万元,总支出110.46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113.1万元减少2.64万元,降低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了基本支出,严控公用经费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10.4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比重为100%。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减少2.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了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支出总计110.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0.0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6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9.4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36%,其他支出占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4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123.11万元支出与预算比较减少12.6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2.6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未到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110.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0.0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63%,其中基本工资支出占人员经费支出的46%,社会保障性支出占人员经费支出的37%,住房公积金支出占17%。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9.4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36%,其他支出占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2.14万元,无公务用车支出和因公出国费支出,与年初预算减少0.06万元,减少原因为三公经费节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1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2.14万元接待批次64批次接待人数53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要求,高标准地完成了2018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46万元,比2017年的113.1万元减少2.64万元,降低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了基本支出,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12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市委政法委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