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管理区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区信访局   日期: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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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区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区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区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区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管委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信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2承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管委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和市驻区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3办理区本级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指导全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4综合、反映群众信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管委提供信访信息。

5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区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协调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6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调研;指导全区信访工作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7掌握全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8承办区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区信访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为正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主要负责入驻单位窗口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并及时与派驻单位和组织部门通报相关情况;人民群众来区上访的登记,网上登录,分流,接谈,引导和劝返工作;来访中心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协助维护区委、区管委大楼的工作秩序;协调处理非正常上访,加强对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教育,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的工作;对影响较大的集体上访,召集协调会议,并抓好议谈事项的落实;接受群众对政策、涉法涉诉的咨询,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并将重要信息向相关领导报告,提出合理建议;做好全区来访接待工作业务指导;负责收集、上报和通报进京、赴省市、来区上访情况;做好矛盾纠纷排查,信息报送数据分析及信访考核工作;做好领导接访的服务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做好来访接待中心的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区信访局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为区信访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区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区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支总计为86.76万元,2018年收、支总计为66.43万元,较上年下降23%,(12017年配套信访救助资金,2018年未配套信访救助资金;22018年三公经费在2017年的基础上下调部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共收入66.4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21.07万元,占全年收入的32%;信访事务经费45.36,占全年收入6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共支出66.4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21.07万元,占全年收入的32%;信访事务经费45.36,占全年收入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66.43万元,支出66.43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86.76万元,支出86.76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较2017年相比下降23%,其只要原因一是由于2017年根据省市信访救助资金配套方案本级配套了信访救助金用于疑难信访问题处置;二是2018年三公经费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8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5.39万元(工资福利22.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4万元),占全年支出的47%,商品和服务支出39.79万元,占全年的53%,2017年政府采购信访视频系统十余万元,并增加全年特护期差旅费、人员经费。占当年支出比重100%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6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51.7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2.1万元、对个人家家庭的补助19.6万元),占全年支出的78%,商品和服务支出14.74万元,占全年的22%。占全年支出比重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66.4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21.07万元,占全年收入的32%;信访事务经费45.36,占全年收入6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66.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7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2.1万元、对个人家家庭的补助1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4万元。年初预算65.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万元,全年特护期较多,接访劝返差旅费支出与预算稍有差距。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5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1万元、对个人家家庭的补助19.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78%,公用经费支出14.74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22%。占全年支出的78%,商品和服务支出14.74万元,占全年的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为0.7万元,系公务接待费,我局无公务用车单位,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12万元,系公务接待费,今年较去年下降38%,我局公务接待用于市领导到区督查、检查公务接待,2018年公车改革后,为节省开支,市督查、检查由下基层变上交资料,故节省了公务接待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无因公出国()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全年公务接待费用0.7万元,接待18批次54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主要领导、分管财务领导、会计、出纳共同参加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会议,成立专门小组,开展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共参与、共商讨、共出谋划策。)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4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75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年特护期较多,接访劝返差旅费支出与预算稍有差距。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特定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方面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等方面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维修租赁、执法部门办案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