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管理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区财政局   日期: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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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区财政局是区管委综合管理全区财政收支,主管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主管全区财政工作;运用财政政策,制定财政综合预算方案;拟订财政管理体制。

2、制订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3、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预算;编制区本级财政总预算;汇编全区财政收支预算,监督各乡(镇)预算的执行,汇总全区财政总预算;受区管委委托,向区人大政协工委报告区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

4、管理各项财政收入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收费项目和标准,管理收费票据。

5、上报税制改革建议;根据全区经济发展状况及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拟定税收收入计划;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的征收管理。

6、管理行政政法和教科文支出;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制订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7、管理全区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转让和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与行政仲裁。

8、管理各项财政性专项资金支出;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负责财政支农、农业财务管理和农业综合开发。

9、拟订并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10、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世界银行贷款。

11、监督执行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监督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区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加强财务检查监督,负责全区会计委派制度工作。

12、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3、参与制订全区财源建设规划,加强财源建设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14、组织开展全区的财政政策调查研究和财政科研工作,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15、负责制订全区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区财政人员的培训。

16、承办区委、区管委和上一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屈原管理区财政局下设4个二级机构: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中心,国库集中支付局。其中在职34人,离退休19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屈原管理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财政局本级及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中心,国库集中支付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389.45万元,支出总计389.4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各增加84.23万元,增加27.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资本性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8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9.4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8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58万元,占95.93%;项目支出15.87万元,占4.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389.45万元,支出总计389.4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各增加84.23万元,增加27.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资本性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389.45万元,占本年支出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4.23万元,增加27.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资本性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38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01)支出388.74万元,占总支出99.8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0.71万元,占总支出0.1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8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58万元(人员经费214.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58.78万元),占总支出95.93%,项目支出15.87万元,占总支出4.07%,系行政事业类项目。年初预算数情况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万元,基本支出374万元(人员经费2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59万元),占总支出95.9%,项目支出16万元,占总支出4.1%。预算执行率为99.86%。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222.52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15.87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项)支出决算150.35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0.7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373.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4.8万元,占比57.5%,日常公用经费158.78万元,占比42.5%。人员经费21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8.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招待费15万元,与年初招待费预算数17.5万元减少2.5万元,与上年招待费决算数17.5万元减少2.5万元。本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单位严控“三公”经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具体情况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0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875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按规定完成了2018年度整体绩效自评工作

主要绩效目标如下:

(一)坚持争收聚财为要务

(二)坚持财政改革为抓手

(三)坚持提升保障为职责

(四)坚持科学理财为己任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2018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财政各项工作发展。(详见屈原门户网站2018年度绩效公开屈原管理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http://www.quyuan.gov.cn/31137/31156/31438/31440/content_1588228.html)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7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22万元,减少0.14%主要原因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收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12 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