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 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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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是财政面临新机遇、新挑战、新常态、新改革的一年,做好2015年财政工作,编制好2015年预算,意义重要。

一、2015年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财政经济形势,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行政性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方式,确保部门整体保障水平不下降,减少年中追加,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逐步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更好地服务屈原经济社会发展。

基本原则:一是厉行节约。按照作风建设要求,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一般性支出,减少“三公”消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控单位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行为,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二是保障民生。围绕建设民生财政,加大“三农”和社会事业投入,保证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性支出,保障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发放,逐步提高保障标准。三是注重规范。不断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完善预算编制方式,整合行政单位部分支出项目,保障一般商品服务支出年初到位率。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深入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的收支分离改革,完善预算分配机制。四是强化监督。强化部门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推进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2015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我们将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落实新预算法,深入推进财政改革。

1、2015年本级预算情况:

按政府全口径预算要求分以下四块进行汇报:

一是一般公共财政预算。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3亿元。其中:国税部门任务3000万元,地税部门6000万元,财政部门任务21000 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为2518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2327万元,补助乡镇支出195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04万元,比上年预算同比增长14.2%,当年可用财力预计25183万元,收支基本平衡。

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50万元,调入一般预算1000万元,收支基本平衡。

三是社保基金预算。2015年社保基金预算收入48608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为47933万元,社保基金结余为675万元。

四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科目包括利润收入、股利、股息收入、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由于我区没有这大四类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因此没有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为3092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2595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9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25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25万元,其他收入2243万元。支出为30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76万元,项目支出7911万元,部门预算收支基本平衡。

三、努力完成2015年财政工作任务

为确保2015年收支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我们将着力抓好两个重点:

(一)坚持抓收入、调结构、促平衡

2015年我们将坚定信心、脚踏实地、攻坚克难,为保稳定、保发展、保民生全力以赴。

紧紧围绕既定财源和现实税源,切实做好勤征细管。认真进行收入任务分解,积极促推部门、乡镇在征管上联动互补,进一步完善综合绩效考核办法、收入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和非税收入征管办法,既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征收积极性,又最大限度增加本级财力含金量。

挖潜增效,加大非经常性收入入库比重。做活国有资产经营的存量,提高国有土地的增量,确保土地收入贡献1000万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放眼长远、夯实税基,积极培植财源,促进产业发展,支持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发展,推进示范区建设。

力争转移支付,有效盘活资金。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必将对上下级事权和财权以及支出责任进一步调整和厘清。一方面随着国家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加大,我们必须把改革精神政策研究透、领悟准、利用好,利用国家政策和体制优势主动出击,争取财力补助;另一方面要强化对专项转移支付的监管,完善资金分配办法,在切实保障专项资金合理合法、用好用实的同时,有的放矢、深度介入、科学调度、灵活互补、有效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缓解区级财政压力。

坚决贯彻执行上级规定。在民生支出只增不减的同时,严控“七公”经费,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严格落实各项费用报销制度;增加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量化和明确审批权限,减少资金分配的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提高公务消费刷卡率,严格落实各项费用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公开、公平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二)遵守预算法、推改革、求创新

新《预算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新《预算法》将政府收支行为以及预算的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和监督等程序,以法律的形式固化下来,使财税改革于法有据、有法可依。今年我们将组织对新《预算法》进行学习培训,将其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作为从事财政工作的行为准则,自觉落实到预算编制、执行、管理的全过程。切实增强法治观念,用法解决影响和制约财政工作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落实全口径预算和部门预算,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和公开层级,启动中期财政规划工作,构建完善透明的预算管理机制,将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落实到预算执行中。严格遵循国家税制改革部署,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范围,认真做好其他税种改革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推动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和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快政务中心建设,提升非税收入征管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乡财区管乡用、村账乡代理制度,今年将对村级新增债务和原有债务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检查。深入开展绩效管理,把绩效管理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强化财政监督职能,通过财政监督检查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积极应对国家机构改革、农垦体制改革、工资改革、公务用车改革,努力提高公职人员的个人政策待遇,尽量避免新增财政负担。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拉动作用,支持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建设,将提高社区、村级经费标准。继续加大对优抚对象、困难群体、基本医疗、教育、公共卫生的投入。大力支持农村土地流转,培育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