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1、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 3、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4、承担全区耕地保护的责任 5、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全区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全区城乡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6、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承担规划土地、矿业权和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 7、依法依规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 8、承办区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下设机构:办公室、财务股、耕地保护股、土地利用管理股、地籍与测绘管理股、执法监察大队、纪检监察室、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地产交易中心、营田国土所、横港国土所、凤凰国土所
三、预算收入情况:2016年财政收入预算269.66万元。
四、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总支出269.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1.6万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8.45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61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预算36万元,因公出国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支出20万元,其他交通预算支出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