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1、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 3、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4、承担全区耕地保护的责任 5、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全区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全区城乡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6、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承担规划土地、矿业权和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 7、依法依规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 8、承办区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下设机构:办公室、财务股、耕地保护股、土地利用管理股、地籍与测绘管理股、执法监察大队、纪检监察室、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地产交易中心、营田国土所、横港国土所、凤凰国土所
三、收入情况:2015年财政总收入18832626.78元,其中:基本收入2136485.95元,项目收入16696140.83元。
四、支出情况:2015年总支出18832626.78元,其中:基本支出2136485.95元,项目支出16696140.83元。
2015年项目支出共计16696140.83元,其中: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10687161.03元、土地出让业务资金4602740元、土地开发业务5689.2元、耕地开发专项支出300000元、土地资源储备支出1027187元、国土整治73363.6元。
本局一直以来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支出的前提下,一切以确保人员工资和基本支出,尽量压缩三公经费和其商品服务的开支,做到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