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管理区2015年洞庭湖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2015-09-08
1、招标条件 屈原管理区2015年洞庭湖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屈发改审[2015]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屈原管理区2015年洞庭湖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2计划工期: 90日历日; 2.3建设地点:屈原管理区营田镇; 2.4工程规模:屈原供水有限公司管网延伸至营田镇三片区;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屈原供水有限公司管网延伸至营田镇三片区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和招标控制价为准,工程投资额约490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7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以证书为依据)。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 3.6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社保,并提供社保个人账户官网打印件及查询网址,网上不能查询的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不能查询的有效证明),无在建项目。且中标后上述人员必须全部到岗到位,参与考勤考核,且不得更换。 3.7按《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4]54号文)规定,投标人资质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4、招标文件获取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5年9月 8日至2015年9月 12 日17:30时止,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下载专区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进入湖南省水利厅网页http://www.hnwr.gov.cn/后点击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 http://61.187.56.50/;(3)http://ztb.hnwr.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采用现金交纳,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合格入围法。评标办法采用《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4]54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水利局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730-3127902 招标代理: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求索东路湖光山色东单元506室 邮政编码:414000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730-8288658、155801188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