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JSZD2015-050
本招标项目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已由屈发改审[2015]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屈原管理区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岳阳市屈原管理区
2.3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化粪池、污水收集管道、排污沟、垃圾屋及堆沤池等。
2.4 工期要求:18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标段。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1.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资质条件按湘建建[2015]59号文执行)
3.1.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按湘建建【2010】109号及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报名截止时间前不得有在建押证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报名后不得更改。要求投标人一旦中标,项目施工关键岗位人员依项目配备必须到岗到位,必须按岳发改(2012)367号《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压证管理以及指纹考勤管理制度;
3.1.4法人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均无在建项目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缴足近6个月(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须有当地社保部门的座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以便查实;
3.1.5技术负责人为企业在册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注册环保工程师须在当地人事网上可查询(不能由建造师兼任);
3.1.6施工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在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检察查询工作的规定及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检察查询的通知。
3.1.7为防止围标、串标、挂靠等行为要求岳阳市行政区域以外施工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履约情况、无不良行为记录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材料须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座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以便查实;
3.1.8业主签字盖章的踏勘证明原件;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办法参考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评标、定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合格入围法。
各投标人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5年12月3日起至2015 年12月7日16时00分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须本单位工作人员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社保查询单及统筹证开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凭银行柜台转账单原件(不接受网上银行汇款凭证)到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屈原管理区环境整治项目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
开户名称:岳阳市屈原管理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岳阳市屈原支行中兴分理处
银行账号:18-4277 0104 0004 291
(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结束之后退还(退还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无息)。
6.1、报名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携以下资料到公告中的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①投标申请人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招标公告发布期内);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即本人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资质证书副本;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本人身份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⑧施工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岗位证书;
⑨投标保证金收据
⑩施工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在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期内):
?岳阳市行政区域以外施工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履约情况、无不良行为记录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期内),证明材料须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座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的近期6个月(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期内),证明材料须有当地社保部门的座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报名申请人出具的业主签字盖章的踏勘证明原件。
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认可。以上资料验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加盖红色公章(需装订成册)到项目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一经查出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并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
6.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日起至2015年12月7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6.3、报名地址:岳阳市建设局北院四楼
6.4、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本(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9. 其他:
中标单位必须按岳发改(2012)367号《关于印发(岳阳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如在施工过程中,其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到位,将视其资质挂靠行为,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屈原管理区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5720161
招 标 人:屈原管理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屈原管理区营田镇兴盛南街
联 系 人:钟先生
电 话: 13100305533
招标代理机构: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巴陵中路市建设局北院新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廖岳勤
电 话:15273008020、0730-8224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