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河市镇三合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已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国土资办发[2016]6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 屈原管理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核准文号:屈发改审[2016]51号),现对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河市镇三合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按本公告第3条规定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河市镇三合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2.2招标编号: DHJSQY2016-012
2.3建设规模: 133.51 公顷
2.4工程施工费: 231.13 万元
2.5计划工期: 180 天(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2.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 一 个标段,均实行公开招标。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合理定价 (万元) |
备注 |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河市镇三合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
第一标段 |
河市镇三合村 |
231.13 |
公开招标 |
(注:本项目最终标段合同综合单价及总额不得低于工程施工费下达数的95%(工程量不变)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为防止挂靠、围标串标行为,每个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为: 肆万伍千元(4.5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在2016年09月6 日17:00前汇至指定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后2天内将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到账顺序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投标保证金到账顺序即为开标会签到顺序及“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抽签顺序。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附件2)
3.6、投标保证金有以下形情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没有在规定时间到账的;
(2)未按规定足额交纳的;
(3)以现金或保函、承兑等方式交纳的;
(4)不是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付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
(5)银行的进账单与交款单位名称、金额等不相符的。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4.3、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图纸的获取:报名现场购买;
4.4、投标申请人派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参与报名:(1)单位介绍信(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且需留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3)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培训证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及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单或进账单;(9)需提供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造价员)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的社保证明材料;(10)法人承诺函(承诺函样本见附表);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上资料验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加盖红色公章到项目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对开标结果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出席开标仪式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并取消报名资格。
注:各投标人需在网上下载附件1、1-1,附件1-1中标注为*的为必填项目。投标人持报名审查表进行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为 2016年9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评标办法
6.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6.2、本项目按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9、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招标单位:屈原管理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黄勇军
电 话: 13874078566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叶女士
电 话: 18627307188
附件1
法人承诺函
(业主名称):
我作为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1) 承诺严格按照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湘土整发[2012]53号文件、湘土整发[2013]33号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开标前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
2) 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3) 承诺积极配合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岳阳市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及屈原管理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4)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如在投标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通报批评;如在中标公示阶段出现违规,中标无效,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黄牌警告;如在实施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黄牌警告。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1: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河市镇三合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公开招标报名审查表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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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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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 工作岗位 |
*注册编号,岗位证书编号, |
*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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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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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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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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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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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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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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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员/造价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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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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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名目 |
检查内容 |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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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要求 |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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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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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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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要求 |
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国土培训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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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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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社保证明 |
缴纳的近6个月(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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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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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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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带*号栏并加粗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电脑打印。2、请将该报名审查表装订在报名资料的首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
附件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伍千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1、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可打印),该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生成保证金子账号)。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右上方“保证金缴纳查询”或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保证金查询”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3)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或个人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应及时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相关招标项目中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缴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0-8181091)。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保证金将会导致不及时或增加退还保证金手续,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2、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前请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查看数字证书专区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并按相应要求进行办理前的信息注册。
3、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6年9月6日 17 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
项目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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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 程 概 况 |
项目名称: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河市镇三合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屈原管理区河市镇三合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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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范围 与标段 |
招标范围:灌排与排水工程、田间路桥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和其他工程(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及其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编号为:DHJSQY2016-012
(注:本项目最终标段合同综合单价及总额不得低于工程施工费下达数的95%(工程量不变) 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均实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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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资金 来源 |
国家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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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程质量 与工期要求 |
质量等级:达到国土资源部【TD/T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验收规程标准》等有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180天(日历天数)内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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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培训证”,省土地综合整治局下文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参与本项目报名的建造师必须是今后负责该项目的负责人,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临时执业建造师证对本次招标项目无效) 4、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2014]17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报名时留存上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上交招标人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中标单位的建造师不得再担任其他工程领域在建工程负责人,按规定常驻现场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管理并实行电子签到制。 5、为防止挂靠、围标串标行为,每个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为: 肆万伍千元(4.5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在2016年09月 6日17:00前汇至指定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后2天内将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到账顺序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投标保证金到账顺序即为开标会签到顺序及“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抽签顺序。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附件2) 6、投标保证金有以下形情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没有在规定时间到账的; (2)未按规定足额交纳的; (3)以现金或保函、承兑等方式交纳的; (4)不是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付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 (5)银行的进账单与交款单位名称、金额等不相符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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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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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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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预备会(答疑会) |
本项目不安排会议答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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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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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正、副本签章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等关键处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该项目项目经理,下同)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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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壹正本肆副本,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分开密封装订,分别递交,投标文件不予退还。(详见招标文件内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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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打印与装订 |
一律采用颜色一致的A4白色打印纸,用不褪色的黑色材料打印与复印,封面可以用彩色纸打印,装订方式为胶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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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封套上至少写明 |
招标人名称: 屈原管理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项目名称: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河市镇三合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投标文件在 2016 年9 月26 日上午9时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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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投标文件 的递交 |
地点: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截止时间: 2016年9 月 26 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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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开 标 |
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时间: 2016年 9 月 26 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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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资格审查 |
采用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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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评标办法 |
采用“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评标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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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评标委员会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湖南省岳阳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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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金额的10%,由中标人交纳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十五日内中标单位必须向招标人交齐,详见招标文件内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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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其 他 |
注意事项: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原件 ①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证明; 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 ④企业法人、注册建造师、安全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 ⑤五大员上岗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造价员); 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单或进账单; 7、需提供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造价员)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交评标委员会查验,投标人须将上述原件用文件袋装好,并在文件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到账序号及证件清单目录; 备注: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均须在开标有效期内且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