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管理区2018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来源:区发改局   日期: 201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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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管理区2018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18-07-27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截至2018年7月)

现将调整后的《屈原管理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布如下:

分类

部门

序号

收  费  项  目

立项级次

政策依据

备注

教育

1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中央

《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湘发改价费〔2015〕649号,湘发改价费〔2017〕771号

2

2、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中央

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湘价教〔2013〕9号,湘发改价费〔2017〕771号,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

公安

3

1、证照费

中央

湘发改价费〔2016〕375号,湘财综〔2010〕15号

(1)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价费字〔1993〕164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湘发改价费〔2016〕375号

①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

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格〔2000〕293号,价费字〔1993〕164号,湘发改价费[2017]606号

②出入境通行证

价费字〔1993〕164号,公通字〔2000〕99号,湘发改价费[2017]606号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   湘发改价费[2017]606号

④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发改价格〔2004〕334号,价费字〔1993〕164号,湘发改价费[2017]606号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

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湘发改价费[2017]606号

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发改价格〔2016〕352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湘发改价费[2017]606号

(2)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财综〔2012〕97号,价费字〔1992〕240号,湘发改价费〔2016〕375号

①居民户口簿

②户口迁移证件

(3)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含临时身份证、遗失损毁补证)

《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湘发改价费〔2016〕375号,财税〔2018〕37号

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4)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湘发改价费〔2016〕375号

(5)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 ,湘发改价费[2017]606号

国土资源

4

1、土地复垦费

中央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 湘财综〔2008〕68号,湘财综〔2015〕5号,湘发改价费〔2014〕958号

5

2、土地闲置费

中央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湘财综〔2015〕5号,湘发改价费〔2014〕958号

6

3、不动产登记费

中央

《物权法》,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湘发改价费〔2017〕264号

7

4、耕地开垦费

中央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湘财综〔2015〕5号,湘发改价费〔2014〕958号

住房城乡建设

8

1、污水处理费

中央

《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湘财综〔2015〕19号,湘发改价服〔2015〕347号

9

2、城镇垃圾处理费

中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发改价格〔2007〕1729号,湘发改价服〔2017〕474号

10

3、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中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湘发改价费〔2015〕1119号,湘发改价费〔2018〕426号

水利

11

1、水资源费

中央

《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财综〔2011〕1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价费字〔1992〕181号,湘价费〔2013〕104号

12

2、水土保持补偿费

中央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湘发改价费〔2014〕1171号,湘发改价费〔2017〕534号,湘发改价费[2017]606号

卫计

13

1、预防接种服务费

中央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14号,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2〕72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湘财综〔2016〕48号,湘发改价费〔2017〕839号

14

2、疫苗储存运输费

省级

国务院令第668号,湘财综〔2016〕48号,湘发改价费〔2017〕839号

15

4、社会抚养费

中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财税〔2016〕14号,财规〔2000〕29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 ,湘财综〔2016〕48号,湘发改价费〔2017〕839号

人防

16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中央

中发〔2001〕9号,国发〔2008〕4号,湘财综〔2015〕5号,计价格〔2000〕474号,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湘发改价费〔2017〕1187号

法院

17

1、诉讼费

中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财行〔2003〕275号,湘价费〔2007〕154号,湘价费〔2012〕80号,湘发改价费〔2017〕493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18

1、劳动能力鉴定

省级

湘价函〔2013〕24号,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

19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

省级

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

(1)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3)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20

3、社会保障卡补换卡工本费

省级

湘财综〔2015〕38号,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

各有关部门

21

1、考试考务费

中央

《湖南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收费标准见各执收部门系统文件

备注:1、本清单不含中央部门和单位在我省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2、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费属于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3、人防工程及设施毁损赔(补)偿费不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对人防工程及设施造成毁损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依法赔偿损失。

4、破损公路及公路设施赔补偿费和公路占用费不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改作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造成公路及公路设施破损以及占用公路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依法进行赔偿或补偿。